去年7月,用双臂抱起从十楼坠下小女孩,被誉为“最美妈妈”的吴菊萍,最近又广受关注,起因在于面对媒体采访时,被问及如何使用其所在公司奖励给她的20万元,她回答说:“这笔钱我自己留着用。”此话一出,波澜又起,不少人质疑说,钱不捐出去而留着自己用,这英雄人物怎么当的?
奖励给“最美妈妈”的钱,被吴菊萍留为己用,此事所以引起争议,在于长期以来人们对英雄人物形成的固有印象:既然是好人,那就应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拿了奖励留作己用,利了自己,那么利人之事就会大打折扣,英雄就不能再被称为英雄了。循此逻辑,“最美妈妈”就应该把钱捐赠出去,否则就不再是“最美妈妈”,而成了“普通妈妈”了。
拿了奖励,捐与不捐,关乎个人自由,无关乎道德。作为一种奖励,20万元对于吴菊萍来说属于个人私有财产的范畴,在此前提下,对此财产如何处置,属于个人选择的自由,如果受制于道德捆绑,将这笔钱捐献出去,未必是一件道德高尚的事情,相反,如若拿了奖励一分钱不捐,也不能被定义为道德败坏。好比说,在一些慈善活动中,有人捐出巨款,这样的好人当然值得尊敬,也有人分文未捐,不能就此被定义为坏人,否则道德评价岂非和金钱画上了等号?
按照吴菊萍的说法,“我父母身体不好,农村里也没有医疗保险,这些钱,我想用来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的,如果还有多的,就拿来还房子的贷款。我就是想为家里人提供好一点的生活。我觉得这个想法比较像正常人的想法。”多么朴实的话语!吴菊萍本身也是普通人,小女孩危急时分,她伸出手来施救,这为社会增添了一份温暖;危急过后,她理应有她个人追求美好生活的正常一面,有着普通人应有的需要。
社会呼唤好人、需要英雄,更需要有对待好人、英雄的理性视角,尊重好人的个人意志,让好人回归正常生活,而不是让他们受锢于“高大全”的标准,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如是,好人因助人而受奖能坦然受之,则良知和善行不会被抑制,才会有更多的好人涌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