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网络谣言”系列评论之十
“网络谣言”是虚拟社会里最大的一颗毒瘤。网络谣言有哪些危害?作为个体该如何辨别、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互联网业界该如何自律?我们又该如何管好、用好互联网这个平台?众多网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网络谣言“危害观”:
网友“王帅军”:网络谣言有极强的毒害性、诱惑性、传染性。海洛因、可卡因等侵害吸毒者健康。网络谣言则有过之而无不及,毒化社会环境,影响社会秩序。
网友“欧阳逸清”:怀有不可告人目的、肆意编造谣言,就是网络“制毒”;不负责任地转播转载,传播谣言就是网络“贩毒”;天真的、善良的网民受到谣言的蒙蔽后,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被利用的“吸毒者”。
网友“王怀玉”: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互联网世界里最大的“病毒”,中国精神文明网等多家网站曾联合开展“网络十大不文明行为征集与评选活动”,十万余人参加投票,结果“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被网民列为“网络十大不文明行为”之首。
网友“刘伯贤”:网络谣言的出现,不仅玷污了网络文化环境,降低了互联网的公信力,危及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容易刺激少数网民的阴暗心理,使人们的是非判断、诚信观念、道德品质以及资讯需求、审美情趣、文化心态等受到冲击。
——抵制网络谣言的“方法论”:
网友“周继坚”:作为网民,最基本的一条就是严格遵守互联网的法律规定,做到文明上网,不发布、不传播谣言,做到对自己负责;要保持理性的上网姿态,对于那些来源含糊、似是而非、危言耸听的信息,要善于分辨,做到不听不信,不助长谣言传播,做到对他人负责。
网友“吴定平”:对于一个互联网企业和网站来讲,如何看待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如何看待“眼球”、“人气”和网络媒体的道德良知,这是一个基本的价值判断。始终将社会效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将自己的所有行为都纳入道德和法律的边界之内。
网友“郭天佐”:对造谣者,要开辟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在网上,要把典型造谣案例“公之于众”,抓住不放,揭露其“阴暗心理”和卑劣行径,让广大网民看清故意造谣者的“庐山真面目”;在网下,要靠健全的法制来规范和震慑,对触犯法律的故意造谣者要绳之以法、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网友“曹滢”: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不允许在“虚拟世界”里肆意妄为。美国颁布多项相关法律法规,将互联网“与真实世界一样进行管控”;韩国政府施行网络实名制,要求网站对留言者的身份信息进行记录和验证,否则将对网站处以罚款,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