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作家、媒体普遍质疑目前稿费偏低、现行稿酬标准多年未变等问题,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日前作出回应。他说,国家版权局已经注意到作家们的呼吁,正积极着手修订新稿酬标准。版权管理司近期将在相关作者、作品使用者、行业协会中进行调研,多方面征求意见,适时调整稿酬标准,以便更好地保护作者的权益,同时兼顾权利人与使用者间的利益平衡。
提高稿酬标准,尽管还是愿景,但国家版权局的积极作为让人欣慰。稿酬标准确实该调整了,现行稿酬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原创作品每千字30元至100元,十多年过去了,在物价飞涨的现实语境中,现行稿酬标准显得太寒酸。
稿酬标准过低,不仅让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作家叫苦不迭,连知名作家也唏嘘不已。前不久,著名作家刘醒龙说:“好不容易写一个中篇,挺难的,结果还不够请人吃顿饭,在武汉差不多,在北京肯定是不够的,而且还得交税。物价涨了那么多,通货膨胀那么厉害,稿费多少年没有增加,很不合理。”呕心沥血写一部中篇小说,稿费还不够请人吃顿饭,听起来是笑谈,实际上是作家的集体哀伤叙事。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前不久《中国青年报》发文称,在美国,全国发行的刊物稿费在每字0.75至2.00美元之间,也就是每千字的稿费在750到2000美元之间。欧洲的报刊,每千字稿费大多为四五百欧元,折算成人民币为四五千元。拘于现实原因,中国稿酬标准向欧美稿酬标准看齐也许不太可能,但每千字30元至100元的低标准确实该退出历史舞台了,否则,“低稿酬几乎消灭了自由撰稿人行业”的论断,就绝非危言耸听。
一说到提高稿酬标准,总有清高之人嗤之以鼻,认为作家不宜谈钱,一谈钱就写不出好作品。实际上,目前作家或自由撰稿人是一种职业,他们要吃饭,要消费,如果连温饱都解决不了,谈何写出好作品,更遑论尊严?
在日前举行的“2011中国版权年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直言:“目前国内很多文化艺术作品创造力不够,90%的作品属于模仿和复制的。”此言一出,人们纷纷追问和反思,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有很多,但低稿酬导致作家这个职业对人们的吸引力降低,无法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当是不容回避的一大原因。
与低稿酬相对应,目前稿费税的起征点也很低,800元稿费就要扣税,这是1980年制定的标准,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因此,除了提高稿酬标准,稿费税起征点也该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