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给各地下达了保障房建设任务,但一些地方建设进程较为缓慢,为此,河南省日前出台8条措施,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是“对保障房安居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即对保障房建设的规划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单位实行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悬挂永久性标志牌,让这些单位对保障房终身负责。
我觉得,这种终身负责制比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更有意义。政府不仅要向中低收入民众提供保障房,更要提供质量过硬的保障房。如果住不了几天就出问题,成了“楼歪歪”、“楼脆脆”、“楼渣渣”、“楼薄薄”,那就不是保障房,而是谋财害命的“夺命房”。
在中央规定的任务压力下,我并不担心一些地方消极怠工,完不成上面规定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最担心的是一些地方为了在数字上完成任务,建造出一大堆偷工减料、质量毫无保障的豆腐渣工程,糊弄上级,糊弄百姓。没有保障房,买不起房的百姓还可以租房,哪怕是露宿街头,也比住进豆腐渣式的“夺命房”要好。如果保障房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这并非杞人忧天,而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建设商品房有大利可图,而建设保障房,地方政府既要提供土地又要提供资金,不仅无利可图还要倒贴钱,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太大积极性,用于保障房的建设资金本来就少,如果各个环节再腐败一点,开发商再偷工减料一点,可想而知保障房会有怎样的质量。
在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提供的保障房,很多时候已经成了“劣质房”的代名词。比如前段时间媒体报道过广西部分保障房的丑闻,竟然用不合格的“瘦身钢筋”建房,让人触目惊心。而北京某处的经适房,竟然一拳就能打出大洞,一脚就能踩出大坑。去年媒体曝光过北京的一处保障房,因为混凝土严重不达标而被要求拆了重建,媒体调查发现,开发商在同一个项目中不仅有保障房,还有商品房,而商品房并没有出问题。同一个开发商盖的房子,商品房没有问题,保障房出了大问题,建商品房用好材料,建保障房用劣质材料,这样强烈的反差将保障房“制度性的劣质问题”表现得淋漓尽致。
现在地方政府要在短时间内集中建设大批保障房,“萝卜快了不洗泥”,质量问题会更加突出地暴露出来。不少专家忧心忡忡地指出,这种情况下建设的保障房,偷工减料是完全可能的,难免出现豆腐渣工程,问题“会在两三年后集中爆发出来”。
也许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河南省才对保障房建设实行更加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期待这个终身负责制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让保障房摆脱“劣质房”的恶劣形象,摆脱“两三年后问题将集中爆发”的魔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