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人民群众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的重要渠道,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其重要性不容轻视。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既是维护信访群众正当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是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信访秩序靠什么来建立?关键要靠法律。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无论是信访工作者,还是信访群众,都要把这些法律法规内化为自身的行为规范。试想一下,如果法律法规被抛在一边,信访工作者可以完全凭主观意志来处置信访案件,信访群众也可以随意以任何方式来表达诉求,那么,这种混乱局面势必损害群众的正当权益,滋生种种社会问题。
近年来,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信访形势总体比较平稳。但也应该看到,由于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难度日益加大,社会矛盾更加错综复杂,做好信访工作依然任务艰巨。7月21日,市委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嘉兴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近日,市委又专门召开了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的要求,切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树立积极预防、服务优先的理念。各部门要依法做好群众信访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通过理性合法形式表达的利益诉求,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积极倾听民情民意,切实解决民困民忧。平时,各级各部门的工作重心要多向基层倾斜,多到群众中去,在“下访”过程中解民忧、化民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做群众工作时,要满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多站在群众的角度倾听群众的诉求,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申诉问题、提出建议,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工作中,我们要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转化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强大动力,积极做好预防和服务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以此争取人民群众对自身工作的信任。
保护群众权益,不等于无条件地满足群众任何要求,也不是对任何维权方式都打开方便之门。群众的维权方式、权益诉求,必须经得起法律法规的考验。现实中,有少数群众抱有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错误认识,企图通过聚集在国家机关门前,打横幅、静坐、游行,甚至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堵塞交通等方式,期望以此施压,满足自身的要求。这已经超出了正常的上访活动的范畴,对于这种扰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我们坚决反对,因为这侵害了其他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处理。法治嘉兴,信访群众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一定要讲法律、讲道理、讲秩序,这样才能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避免影响社会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信访问题能否依法、有效地解决好,关系到民生改善,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同时,积极引导群众的信访行为。相信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一个秩序井然、符合绝大多数群众利益的、合法有序的信访局面一定会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