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广播电视集团FM93交通之声联合南湖晚报开展跨界维权特别行动,大型直播车开进嘉报集团为消费者直播维权。前天,“嘉兴市消费者协会”正式更名为“嘉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这两则看似毫不搭界的消息,却能由一个词语而变得相互辉映,那就是:改变。前者改变了电台、报纸之前单兵作战的维权模式,后者改变的是体制,两者的目的,我想是一样的,那就是通过这种改变,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加强势、更为有效的保障。
若是在战场上,有人举着木棍与坦克较量,你会认为这种行为滑稽可笑。然而,这种让人无奈的“以卵击石”行为,却时常会在市场上发生着。就拿我曾亲历的事情来说吧,一名消费者刚买的新鞋出现鞋带断裂,要求商家退货,却未能如愿,为啥?在于当地的鞋类“三包”规定,未对鞋带断裂情况作出规定,而这个“三包”规定是十多年前制定的。还有就是前些年,液晶、等离子、背投等电视销售火暴之时,消费者购买后若出现故障,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因为在制定颁布“三包”规定时,平板电视机都还没有出现呢。历经十多年,产品的款式与功能,早已今非昔比了,消费纠纷的状况,也要比之前复杂得多,靠这种陈旧的规定去维权,可不就是举着木棍打坦克吗?
有市场的地方,就会出现消费投诉,市场变化带来的是消费纠纷的变化。时代在变,市场在变,维权的保障肯定也要随之而变,刻舟求剑式的维权显然要不得。据了解,去年我市各级消费者投诉4666起,算起来,每天将近13起,数量真不少。与之前相比,在这些消费投诉中,很多都是新情况、新问题。比方说电子商务吧,早些年买东西得去商场或门店,现在敲敲键盘东西到家,购物简单方便了,但一旦出现问题,维权要麻烦得多,这要求维权服务的速度也得及时跟上。再有像“家电下乡”也可算是新情况,这催促着农村市场的维权平台能更有保障。顺应市场的变化,结合消费者的诉求,多在消费维权上想点办法、作些改变,因时制宜,方能确保消费者无后顾之忧,在市场的博弈中不再被动。
电台、报纸跨界维权,很好;“消协”变身“消保委”,很好。作为“上帝”的消费者早就应该摆脱名不副实的窘境,如此我们期待着更多的应时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