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着力发挥镇(区)党委在村组织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2009年12月22日 08:15
“参加这次镇党委组织的村级主职后备干部公开选拔,为我们‘80后’年轻一代加入村主要干部队伍,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提供了一次很好的机会。”昨天,刚刚参加完村级主职后备干部笔试的海盐县通元镇雪水港村退伍军人潜利民信心满满地说。
本月初起,通元镇在全镇开展了村级主职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工作。该镇从优秀村干部、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回乡大学生等人员中,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七个阶段,将公开选拔10名村级主职后备干部。“目的就是要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为新农村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该镇党委委员徐德良说。
这是海盐县着力发挥镇党委在村级组织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的一个缩影。为了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镇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主体作用,海盐县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镇(区)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主体作用的意见》的文件,明确了各镇(区)党委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工作内容、措施。据悉,此举为嘉兴市首创。
海盐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介绍,《意见》从统筹规划村级组织建设、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党员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村级经济发展、规范村级组织管理、创造村级组织建设良好环境等六方面明确了镇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主要内容,并配套建立镇(区)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领导机制、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党员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化运行、优化村级组织建设环境的六大工作机制,从而系统明确了镇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抓什么”、“怎么抓”两大问题。
“随着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尤为重要。”海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边明亮说,“要构成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就是发挥镇(区)党委在村级组织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汤燕萍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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