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秀洲区召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全面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区领导盛付祥、吴炳芳、郭腾辉、王永法、徐永良、沈凤兴、章澜等参加会议。
根据部署,9月1日起有关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职权划转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接。秀洲区分步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第一步,9月1日起,在原城管执法局集中行使7个方面共159项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先行增加土地、水行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4个方面共139项行政处罚权。第二步,按照“成熟一项划转一项”的原则,再逐步增加集中行使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等5个方面的有关职权。
在机构设置方面,秀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2011年更名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并在新城街道、高照街道和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王江泾镇设立综合执法中队,作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要在王店镇、洪合镇、新塍镇、油车港镇设立综合执法中队,建立覆盖全区五镇两街道的两级综合执法机构,形成区、镇(街道)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在管理体制方面,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行政执法以块为主,在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
区委副书记、区长盛付祥指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是深化政府自身改革的重要抓手、提升基层执法水平的有效方式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现实需要,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即明确扩大的执法领域范围、明确执法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体制有关事项、做好人员编制划转事项。盛付祥最后强调,按照市里的工作要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所涉及的行政处罚权划转、执法机构更名、人员调整等工作,必须在8月底前到位。各有关部门、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规范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