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金报》报道,近日,宁波市海曙区出现一批“神秘”的执法者,他们满身是文身,不穿制服,不戴标牌,外地口音,带着电警棍巡街。对于商户放在路边的东西,要么收走要么踢飞,商户拍照留证,相机被砸,抱怨又遭掌掴。他们自称受雇于海曙城管,对此,海曙区城管局先是予以否认,随后城管局一名官员又表示,为了整治环境,他们确实加派了人手。
整治环境没有错,加派人手也没问题,但整治环境应当文明执法,加派的人手应当具备执法资格。可在当地商户眼里,这些所谓的“执法者”就是一帮街头混混、地痞流氓,在光天化日之下横行霸道,有些打砸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法律。不禁要问,这些人跟商户无冤无仇,何以成群结队、矢志不渝地跟商户作对?他们显然不是出于公德心,义务为整治环境作贡献,而必然是受人指使、受雇于人。是谁雇用了他们呢?种种迹象表明,这些人与当地城管部门脱不了干系,可能正是因为有城管部门在背后撑腰,他们才如此肆无忌惮,耀武扬威地充当暴力执法的工具,并且乐此不疲。
众所周知,随着《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定,近年来,各地纷纷作出规定,禁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按照有些地方的规定,连临时工协助执法也不被允许。这是值得称道的正本清源之举,因为执法意味着对公民权利(人身权、财产权、经营权等)的限制,兹事体大,不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而且必须由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来执行。可是,与全国各地纷纷将临时工清除出执法队伍形成鲜明对比,海曙区城管部门却“加派”一些连临时工都不是的人参与执法,这些既不穿制服也不戴标牌的外地人,这些既无执法资格又没有多少法律意识的文身者,在执法过程中很可能不择手段,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对于这一点,城管部门焉能料想不到?
这些人简单粗暴的执法,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整治了城市环境,但却败坏了城管部门的形象。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行为败坏了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和世道人心,让广大商户成天生活在“黑社会”的阴影之下,整个城区被弄得鸡飞狗跳。进一步说,当这帮人养成了横行霸道、为非作歹的习惯,以后恐怕连城管部门都约束不了,对于整个城市治安都是一种隐患,雇用他们参与执法无异于“养虎为患”。
城市环境需要整治,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并以保护商户的正当权利为前提。执法是一件堂堂正正的事情,一个法治社会容不得这样的“神秘人”执法,被执法的商户也有权知道这些人究竟是谁。当前城管整体形象堪忧,而改善形象的途径无疑是执法守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