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已成为当今社会一个常用的交友平台,但是也成为了一些“有心人”的犯罪工具。浙江临安一小伙就是利用QQ交女友,然后对她们进行诈骗。2013年1月17日,秀洲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
年轻小伙犯罪记录累累
小方今年21岁,高中文化,年纪不大,经历却让人为之咋舌。小方因犯诈骗罪于2010年2月被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因盗窃罪于2011年5月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无业的他便想到了一个“捞钱”方法,向“女友”借钱。
“我爸是老总”换个身份来交友
小方为了容易交到“女朋友”,给自己重新定制了一个身份——公司老总的儿子。他主动加女生的QQ ,聊天中向对方透露自己的父亲在杭州开公司,是做医药生意的,很有钱,在杭州有房有车,母亲很早就去世了,自己跟家里关系不好,以此来博得女生的好感,进而建立恋爱关系。2012年1月至6月,小方前后有过四任“女友”。
编造各种理由向“女友”“借钱”
小方和“女友”恋爱一段时间后,就开始编造各种理由,向她们借钱。有时说是没钱看病,有时说是没钱买衣服,向“女友”要几千元钱,这让小方尝了些甜头。可这些钱一下子就被小方挥霍掉了。为了让“女友”更愿意借钱给自己,小方便许下承诺,将来愿意同其结婚,此时“女友”便对其十分信任。然后,小方便以要和朋友做房地产生意或是要开汽车俱乐部或是开服装店缺少资金为幌子,狮子大开口。小方虽说是借钱,却从未想过归还。2012年1月至6月,小方从“女友”那共骗得20余万元。
“借钱”后杳无音讯“女友”终发现被骗
小方向“女友”借钱后害怕要其还钱,便不再联系,消失无踪,然后换个名字寻找下一个目标。这时,有个“女友”终于发现事情不对劲了。小嘉是小方的第二任“女友”。小嘉有辆车,平时一直小方在开。小方手头没钱了,就悄悄把车子拿去抵押。小嘉知道后一直让小方去把车子拿回来,小方说出去弄钱赎车,从此就不再出现,还一直欺骗她在外地。小嘉终于发现情况不对,便报了警,还联系到了小方的其他几任“女友”,告诉她们被骗了。后来,小方在杭州被捕。
2012年12月25日,秀洲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小方提起公诉。
庭审中,小方虽然表示自愿认罪,可对于法官的发问沉默不语。公诉机关和辩护人就小嘉的车的价值是否应计入涉案金额进行了激烈辩论。
最终,秀洲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先后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3725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小方骗得轿车后以60000元的价格抵押给他人,应视作对赃物的处理,该起犯罪的金额以车辆的价值来计算。被告人小方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今不思悔改继续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因此,作出判决:被告人小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