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一名货车司机,开一辆重型半挂车,经常往来于各地。2012年10月底,李某在常台高速嘉兴王江泾收费站被执法人员拦下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李某运载的货物超长,就要求李某出示驾驶证并接受进一步处理。谁知,李某非但不出示驾驶证,还直接将油门踩到底,想要冲卡过去。其中一名执法人员来不及跑开,一下子被顶在了李某的重型货车车头,他只能一面抓住车头,一面极力向后退去。与此同时,另一名执法人员回过神来向收费站汇报了情况后立即驾车追赶。他开出一段路后发现了掉在高速路上的同事,而那辆货车早已不见了踪影。
这期间,被顶在车头的执法人员因跟不上货车的速度,已经被挂到了车头保险杠下,全靠双手抓住保险杠,腿部和背部已全部触地。在被拖行了近2公里后,应双手无力,整个人摔在了地上,卡车以三四十码的速度从他身上呼啸而过,其眉角受伤、衣物均被磨破。事后他不禁感到后怕,要是落地位置稍有偏差,肯定会被重型卡车碾压而过,后果不堪设想。
令人没想到的,2013年1月22日,以为风头已经过去的李某再次驾驶自己的重型卡车从常台高速嘉兴王江泾收费站经过时被执法人员查获。
2013年4月18日,秀洲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后来,李某与该名受伤的执法人员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庭审中,当法官问到为什么要冲卡时,李某说他知道自己的货物超长,被检查到是要罚款的,他心里一害怕就踩下了油门冲了过去。秀洲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面对法院的审判,李某为自己当时不计后果的鲁莽行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