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比喻十分尊重老师。可这位仁兄却把教会他谋生技能的老师给打伤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2013年3月5日,秀洲法院判决了一起故意伤害罪的案件,答案就在这里。
小宾和小嵩(均为化名)在嘉兴打工时认识的,两个年轻人经常一起玩,关系也不错。后小宾一时没找到工作,就干脆跟着小嵩的父母一起学做早点土家饼。学会了之后,小宾买了设备和小嵩两个年轻人自己又开了一个早点摊位。两个年轻人认真努力,早点摊的生意越来越红火,连原来去小嵩父母去的客人都去了他们这里。这下,小嵩父母就觉得不高兴了,把小嵩叫了回去。后来因为摊位的位置问题双方起了更多的争执,冲突不断升级。
2012年8月14日5时许,小宾的舅舅又与小嵩的父母因摊位问题发生纠纷并发生打斗,小宾的舅舅头部受伤。小宾回来后得知舅舅被打了,就和舅舅一起带了铁管把对方早点摊砸了,小嵩的父母也都被打伤。经鉴定,小嵩的继父之损伤属轻伤范围。2013年1月17日,秀洲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小宾提起公诉。
庭审中,小宾表示自愿认罪。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小宾家属已向被害人赔偿了68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秀洲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宾与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轻伤、1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小宾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对被告人小宾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本来是相亲相爱的好朋友,一起学做饼,一起做生意,又渐渐的因为生意疏远了,争执了,甚至到最后大打出手。现在小宾后悔不已,他面对的还有法律的严惩。小嵩也陪着受伤的父母,同样也后悔不已,原本的兄弟情竟变成现在这副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