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年轻小伙,是老乡,又是同事,本是互相帮助的一对好兄弟,却因为一件小事产生矛盾进而演变成单挑,最终一个轻伤,另一个领刑。
小王和小李都是云南来嘉兴务工的新居民,因为可以算是老乡,又都年龄相仿,还在同一个厂里工作,平时也相互照顾,晚上有空了也一起喝个酒,畅想畅想未来,关系一直挺好的。
2012年9月19日,因为小李做出的产品不合格,小王要求其返工。哪知道这一举动引得小李怒火中烧,认为小王是故意为难自己,让自己没了面子,当场就大吵了一架。
2012年9月20日中午,小李喝了酒,又想起了这事,觉得愤恨难平,就借着酒劲打电话给小王。两人又在电话里大吵了一架,还相互破口大骂,最后小李叫小王出来单挑解决。年轻气盛的小王也正在气头上,一口气答应了下来。他们一人手持菜刀,一人手持铁棍,不顾周边朋友的阻拦,大打出手。小王一棍打到了小李拿菜刀的手,菜刀掉在地上,小李立刻转身就跑,可小王依然追着他打,对着他的手臂、腿乱打。结果小李被打断腿骨,至今仍卧病在床,而小王在逃跑后于2012年12月14日在昆明市被公安机关抓获。2013年2月22日秀洲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小王提起公诉。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小王赔偿了被害人小李人民币40000元,并取得了小李的谅解。2013年3月22日,秀洲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最终,秀洲法院对被告人小王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就为了工作中的一点小事,一个冲动,就闹得“两败俱伤”的后果,年轻人要在平时的生活中多一点宽容,少一点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