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都会尽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可有的人却还要制造交通事故,他们不为别的,就为了那理赔的保险金。秀洲法院判决了一起保险诈骗案,一个是汽车修理厂老板,一个是保险公司勘查员,一个是施救员,他们联手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最后也是一起“进牢房”。
李某是嘉兴市一汽车修理厂的老板,平时生意也挺红火的。因为业务原因,他和一些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关系都不错,为了招揽生意,有时还帮他们免费修修车,张某就是其中之一。
去年3月下旬的一天,张某告诉李某有辆别克轿车需要全车喷漆、大保养、换底盘上的东西,但觉得维修费太贵了,能不能想个办法,既修了车,又不用出维修费。于是,张某就和李某商量在车子修理之前,造个交通事故,这样不仅李某能拿到一笔可观的修理费,张某还能从中赚些钱花。李某找来了平时常驻交警队的施救员孙某,觉得由他报警比较能够让交警相信。李某跟孙某说明了事情经过,让他报个警。孙某一口答应,让李某过两天把车辆的行驶证、保单复印件等材料拿到交警队。4月1日,李某把张某给的这辆车和车主的有关材料,还有从厂里找到原先别人用剩下的驾驶证复印件都给了孙某,两人又商量好两个车主分别应“承担”的事故责任。当天,孙某就把事故认定书给了李某。接下来,张某负责理赔,李某负责给轿车修理、保养。一周后,李某拿到了8000元“修理费”,孙某也拿到了1000元好处费。
由于这不是他们第一次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原先的经验使这次事情进行得非常顺利,此后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终于在一次伪造事故时出了差错,也暴露了他们的骗局。
2012年4月10日,李某、张某和孙某为了伪造交通事故去一汽车4S店找了辆有刮痕的轿车拍照。可当保险公司打电话询问该车主具体情况时,发现根本没有所谓的事故。保险公司经过排查后发现几次类似的情况赶紧报了警。
2013年3月8日,秀洲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对李某、张某和孙某提起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当法官问道为什么要参与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时,李某说:“虽然意识到这样做是诈骗行为,但是因为这样可以骗点钱用用,有些时候帮帮忙还可以赚些维修费。”
秀洲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其中李某作案11次,骗取保险金190000余元,孙某作案10次,骗取保险金160000余元,张某作案4次,骗取保险金70000余元,被告人李某、孙某犯罪数额均属巨大,被告人张某犯罪数额属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最终,法院对该三名被告人以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至有期徒刑六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我由于朋友义气犯罪,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法庭念在我是初犯、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孙某在庭审的最后这么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