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句话人人都会说,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前两天,秀洲法院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一对夫妻档入刑,给家庭造成了严重影响。李某和丈夫朱某都是从贵州来嘉兴的新居民,李某在王江泾镇开了一家小理发店,生意虽然马马虎虎,但足够负担一家人的生活。去年的一天,经常来店里理发的一个小姐妹——燕燕神神秘秘地拿出一点白色的粉末,说是好东西要与李某分享。李某吸食了几次之后就上了瘾,才知道这是海洛因,从此,她成了燕燕的毒友。后来,李某认识了燕燕的上家王某,毒瘾犯的时候,就向王某买海洛因吸食。但李某只是开了一家小理发店,收入不多,为了买毒品很快花完了一家的积蓄。当李某为此犯愁时,王某给她出了个主意。王某跟她说,你可以借着这个小店卖毒品,我给你提供货源,你稍微加一点价卖出去,不但有钱给自己买毒品,还能再赚一点呢。而且你现在又怀孕了,哪怕被警察抓住了,他们也不敢拿你怎么样。李某想了又想,还是无法抵抗毒瘾,于是就同意了。李某的丈夫朱某一直在外地工作,后来回来知道了这件事,劝她可她听不进去。去年10月18日,李某接到一直买毒品的张某的电话,说要些“白粉”,双方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朱某劝李某说,你还有三天就要生产了,不要再卖毒品了。李某答应朱某这是最后一次。当朱某驾车带着李某和“货”来到约定地点时,被早就埋伏好的民警当场抓获。
2013年4月3日,秀洲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李某和朱某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了解到,李某有3个孩子未成年,最大的才读小学5年级。朱某的弟弟之前也因贩毒被判刑了,其妻子已一走了之。于是,朱某弟弟的2个未成年孩子现在也由李某抚养。在宣判前,承办法官还收到了李某的读小学的孩子寄来的一份信,信中写满了小朋友对爸爸妈妈辛苦养育自己、照顾家庭的感恩之心,以及现在家庭面临的困难,希望法院能对自己的父母从轻处罚。李某看了这封信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不停叹气:“要是我坐牢了,那5个小孩子可怎么办啊?”
最终,秀洲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单独或结伙朱某向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其中,被告人李某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65.03克,被告人朱某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49.03克。遂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被告人朱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