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浙江在线 浙江新闻 图 片 数字报 彩票代购
 首   页 | 新闻中心 | 视听新闻 | 玩转秀洲 | 直通秀洲 | 画乡风采 | 曝 书 亭 | 镇街风采 | 部门联动 | 企业名片 | 新居民之家 | 图  库
 民生信息 | 大小城事 | 财经纵横 | 教育天地 | 休闲旅游 | 生活健康 | 文娱播报 | 时尚资讯 | 汽车世界 | 专  题 | 小村官在线 | 官方微博
19119年7月15日 周一
 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大小城事
 精彩推荐
作风“新常态”擎动现代化田园“秀洲梦”
菱歌悠扬菱桶竞渡擦亮南湖菱文化“金名片”
秀洲开展"七进七种"宣讲服务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
嘉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交出“中期答卷”
秀洲区完善活水机制逐步改善河道水质
防汛升级 秀洲启动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
嘉兴"十三五"规划编制启动 编制思路进一步创新
在活动中体验古老民俗文化 秀洲小学生亲近"非遗"
转职能 转方式 转作风 “三转”转出秀洲新气象
秀洲区20多个楼盘亮相嘉兴夏季房博会
 图 片


房产纠纷前 昔日恋人无奈“撕破脸”

2013年9月6日 11:17 [ ] [打印]

  肖某与王某曾是一对恋人,两人打算结婚后便准备买房。后肖某以王某的名义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以王某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证书,并支付了首付款29万余元。之后,王某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每月按时归还银行的贷款。可好景不长,两人因为一些小事分手了,肖某想拿回那29万元,与王某商量着将房子卖了,王某虽表面同意卖房,实际上不仅领了房屋钥匙,还躲着肖某。无奈,肖某只能将昔日的恋人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该套楼房归原告所有或给付原告买楼投资款29余元。

  在庭审中,被告王某坚称该套房子是原告肖某赠送给她的,却一直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矛盾无法调和,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房屋归被告王某所有,被告给付原告肖某购买楼房所投入的费用。

  法官说法: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互赠或赠与对方父母、亲属的某些财物,一般数额较小,且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按普通赠与合同来处理,一般不予返还,当事人自愿返还的不受此限制。相对于本案,赠与财产价值明显较高,虽然双方没有书面的婚约,但也应视为以能否共同生活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现王某与肖某分手,赠与条件未成就,赠与合同未生效,鉴于民法中公平原则应酌情返还。因考虑到该房产权手续办理为被告王某,其对房屋亦进行了装修等投入,且原告肖某亦同意按其付出折价返还,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秀洲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秀舟    编辑: 谢冬妹

 相关稿件
·仓中“硕鼠”害人害己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八旬老父起诉六旬儿子究竟为哪般?
·讨债不成气不过 自制“炸弹”险酿大祸
·"证据之王"败下阵来 原因是诉求不正确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