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秀洲法院开庭并当庭判决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俞某多次冒用他人名义诈骗烟酒,多名小店老板中招。 2012年12月的一天中午,俞某来到嘉兴市秀洲区的一个村里,看到一户人家很有钱的样子,想到借他们的名头捞一笔。他到附近打听到了这户人家的姓名以及职业。然后,俞某找到一家小店,跟老板说:“我们家要请客人,要点烟和酒,你们帮忙送下,钱到时候再给,烟我先拿走,酒你们送过去。”老板知道这户人家,想着他们不可能赖账,且听到这人有本地口音就相信了,按照要求给了他硬壳中华香烟2条、软壳中华香烟1条等,合计价值3420元。当老板将酒送到这户人家时才发现被骗了,此时,俞某早已拿着香烟逃之夭夭。俞某见得手如此容易,就想多赚几笔。2013年2月至3月,他多次冒用他人名义采用相同方式骗取硬壳中华香烟3条、软壳阳关利群香烟7条、泸州原浆白酒一箱等共计价值4726元。作案后,俞某将部分诈骗所得香烟销赃。几名小店老板发现被骗后都赶紧报了警。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2013年3月14日在俞某家中将其抓获。今年7月17日,秀洲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俞某提起公诉。期间,被告人俞某家属代其退赔全部赃款。法庭上,当法官问起诈骗烟酒的原因时,俞某说道:“去年我跟朋友赌博输了很多钱。我错了,我认罪。我不仅对不起被骗人,更对不起我的家人……”最终,法庭经过审理当庭进行了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俞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