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的车辆保有量不断上升,车辆不再成为奢侈品,而成为家庭的生活用品。围绕车辆所产生的纠纷甚至犯罪活动逐渐增加。今年3月至今,秀洲法院已经审理了4起车辆保险诈骗案件,涉案人员14人,还有十多名涉案人员因情节较轻,未被起诉至法院。涉案人员中,有保险从业人员、修理厂老板,还有车主。小张有辆轿车,在一次驾驶时不小心和其他车辆发生刮擦,他见刮痕不深加上平时工作忙未到保险公司理赔,也未去自行修理。后来他听说有人伪造了假事故,不仅从保险公司拿到了理赔款,还免费修了车。小张有些心动了,也委婉地向保险公司业务员小李打听过,小李表示可以帮他把事情办妥,保证其能成功理赔,而且有个熟识的修理厂老板可以免费为他修理车辆。
2012年3月13日,小张结伙他人,在嘉兴市一小区门口伪造了自己的轿车与另一辆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后,小张从保险公司获取保险金24500元。可谁知,7月的一天,公安民警找上门来,将小张传唤至派出所询问。小张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了保险诈骗罪。2013年6月20日,秀洲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对小张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同时被判刑的还有保险业务员小李以及另外几名以相同方式诈骗保险金的车主。
通过现有多起案件可以发现,车辆保险诈骗案件多发原因如下: 1、车主法律意识淡薄,认为伪造事故只是对于自己事故后没有及时理赔的变通方式罢了,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违法犯罪,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2、保险公司客户经理为留住客户从而增加自己的收入,会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甚至是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比如伪造事故。客户经理一般不直接参与伪造事故,从中联系车主、修理厂、出险勘察员。 3、修理厂老板为了与保险客户经理搞好关系获取更多利润,积极参与伪造事故。 4、保险公司一些制度存在缺陷,使得熟悉相关流程的人员有漏洞可钻,同时部分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法律意识较低,未认识到保险诈骗后果的严重性。
逐渐多发的车辆保险诈骗案件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需引起社会的关注,居民法律意识有待加强,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给自己的人生、家庭带来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