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山东高考改革方案出炉。根据方案,从2014年起,将允许非户籍考生在山东参加高考,具体规定是:“凡在我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舆论呼吁甚久的“异地高考”终于在山东省破冰,值得称赞。但冷静地看,这种突破的形式价值仍远远大于实际价值,因为并不会有太多外籍考生选择在山东参加高考。
个中道理十分简单,在现行“分省划线”的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下,从全国范围看,山东省实际上是录取分数线偏高而录取比例(尤其是重点大学录取比例)偏低的省份。山东是全国第二人口大省,总人口超过9000万,2011年山东省的高考报名人数接近60万,仅次于河南和广东。在这种背景下,山东考生上大学特别是上重点大学的机会并不高,甚至相当低,怎么可能吸引太多外籍考生前来参加高考呢?事实上,近年来山东一直是“高考移民”的移出地而非移入地。
另外,山东省同样是务工人员流出地,而不是流入地,真正需要在异地参加高考的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从外地到山东省打工的人数并不多,希望在山东省参加高考的非户籍考生自然也很少。
所以,要想让“异地高考”在促进高考公平上有实质性突破,山东这样的户籍人口大省、外来人口小省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诸如北京、上海这样的重点高校集中、户籍考生较少、外来人口较多的地区能否实行“异地高考”。数据显示,在上北大、清华的机会上,北京户籍考生32倍于河南户籍考生——北京每2万名学生中就有1人有机会上北大、清华,而河南省每50多万名考生中才有1人有这样的幸运。
针对“异地高考”,教育部去年曾明确表示“流动人口子女有权异地高考”,“很快出台随迁子女如何参加高考”政策,“正在和上海、北京研究,逐步推进异地高考”,但相关政策至今没有下文。现在,山东省已先行一步,明确开放本省的异地高考,不知全国范围的“异地高考”政策何时才能出台?但愿不会让人们等得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