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发布《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目录》中所列400多款车型全部为自主品牌车型,与2009年政府公车采购名单相比,今年的目录有两个特点:一是合资品牌基本无缘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采购,二是5款新能源轿车进入选用车型目录。
公车只买国货,这绝对不是贸易保护主义,而是各个汽车制造国的惯例,我们只是“与国际接轨”,是政府采购的理性回归。事实上,这也是对现有规定的积极落实——无论是1994年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1999年的《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还是2004年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无不特别强调公务用车要使用国产车。只不过,这一规定从未得到有效落实,以至于国产车在公车采购中经常遭受歧视。
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对自主品牌汽车进行扶持,其实更是一种必要的政府示范。政府部门不能一方面出台各种文件与规划,支持国产汽车业的发展,鼓励国民购买低排量国产汽车,一方面却在政府采购上歧视国产品牌,带头购买高排量国外豪车。任何产业推动政策和公民消费倡导,都应该首先体现到政府采购中来,这是政府部门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由于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价格相对低廉,公车只买国货更是压缩三公经费、遏制公车消费的一个有力举措。事实上,只要《目录》留下口子,哪怕只有极少部分国外品牌汽车,国产汽车也依然会遭受歧视,公车消费依然会居高不下。要改革就不能模棱两可,而是需要一种敢啃“硬骨头”的决断与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