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北京市15家儿童福利机构陆续弃用原先的“党”、“国”等姓,目前已全部用百家姓轮流给孩子取名,“比如第一批捡到的孩子姓赵钱孙李,第二批孩子的姓可能就是周吴郑王”。据悉,民政部正在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也将对孤儿取名予以规范,拟规定儿童姓名不应包含歧视性,不应隐含其生理缺陷,不能在儿童姓名上附加政治和宗教色彩,不能从姓名联想到其收养儿童身份等。
姓氏是一个人一生的重要大事,福利机构弃用原先的“党”、“国”等姓,还孤儿姓百家姓的权利,还孤儿普通人的身份,无疑是体现社会进步和彰显人文关怀的举措,值得欣慰。
眼下,福利机构对孩子取名确实需要规范。有些福利机构沿袭过去的规则,继续让孤儿姓“党”、姓“国”、姓“社”,以彰显党和国家对孤儿的真切关怀;有些福利机构改用所在省、市、区、县名称的第一个汉字,以感恩于某个地区的大力救助;有些福利机构直接让孤儿姓“福”,以感谢福利机构的养育之恩……
笔者认为,这些给孤儿的取名方式已经不太适应于现代社会。一方面,当今社会更加重视“以人为本”、“公众至上”等民本思想,更加强调普通民众的主人翁地位,同时强化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救助孤儿,更多地被认为是“政府部门和福利机构应该履行的一项不可推卸的社会义务和不可逃避的公共责任”;另一方面,当今社会已非计划经济时代,收容抚养孤儿的公共财政来源于民众纳税,孤儿的健康成长沐浴着全社会的关爱,他们应当记住的是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因此,给孤儿取名,应尽可能少一些意识形态的痕迹和功利的色彩。
特殊的姓名,还相当于给孤儿们贴上了“身份标签”。比如提起姓“党”、“国”、“福”、“社”的人,恐怕人们多数会想到他们曾是福利院的弃婴、孤儿。孤儿本属弱势群体,随着他们逐渐长大,带着显著的“身份标签”走入社会,就相当于那一段不幸经历如影随形,人见人知,势必对其心理造成影响,产生精神压力,自觉低人一等,缺少自我认同,难以更好地融入社会。
而还孤儿百家姓,一来可淡化他们被救助的身世,能更好保护他们的尊严,还他们成为普通人的权利;二来可以体现政府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体现社会文明的进步。有论者曾指出,孤儿同样享有决定自己姓名、保留隐私的权利和自由,孩子们包括姓名权在内的各种公民权利,不能因接受了福利抚养而有所减损。让孩子们学会感恩可以,但不必在名字中体现。
这恐怕就是民政部拟规定儿童姓名不应包含歧视性、不能在儿童姓名上附加政治和宗教色彩、不能从姓名联想到其收养儿童身份的原因。笔者期望,还孤儿百家姓成为各地福利机构统一的做法,免得像现在这般“各自为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