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国城市综合类评比的最高荣誉,是一座城市所能获得的最高褒奖。细节决定成败,大事起于具体,文明城市的建设也是如此。纵观嘉兴十年创建历程,我们坚信,唯有持久有效、科学固化的机制,才能让城市的文明理想更加坚定。
文明从来不是空洞的概念,它根植于社会,体现于细微。对嘉兴而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高瞻远瞩的奋斗目标,更是脚踏实地的民生工程。通过文明创建,切实解决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让全体市民共享发展成果,提升幸福指数,才是我们的城市理想。实现这个理想不仅要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公众文明素养,更要建立长效的创建、管理、坚持机制,使文明的种子自然萌芽、茁壮成长。
科学的制度是造就文明的内生力量,只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才能巩固创建成果,提升文明水平。多年来,嘉兴市历届党委、政府始终将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了创建领导机制、组织协调机制、督查激励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在不断摸索、实践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嘉兴市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责任分解》,对理顺城市管理职权、加强环境保洁管理、加强停车秩序管理等十方面进行了事权划分,并对重点项目经费保障、监督考核、公众参与进行了明确。
有了科学制度的保驾护航,我们生活、居住、工作的这座城市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宽阔整洁的街道,井然有序的市场,马路上志愿者们顶着烈日进行文明劝导,公交车上总能看到主动让座的人。当各个单位和部门纷纷将创建提上议事日程,许多老百姓长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得到了落实和解决。在城市的文明进步与提升过程中,享受到越来越饱满物质文明成果与越来越丰厚精神文明成果的嘉兴市民,又满怀深情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大家齐心协力之下,一座环境整洁美丽、交通有序畅通、社会和谐礼让的文明之城呼之欲出。
文明的水平只有更高,没有最高,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创建过程,正是探寻社会管理之道、城市治理之道的过程。放眼未来,如何把创建的“考分”变作市民的“福分”?唯有增强长效机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力投入、加强监督考核,使创建成为一种常态,成为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市民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才能让文明春风永驻禾城,让城市文明之花真正为百姓幸福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