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日前表示,截至11月11日,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近2.3万亿元,其中8个省份的公路债务超过千亿元,而全国收费公路去年收费总额为2859.46亿元。
为期一年的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正在进行,公众对此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但各地公路债务缠身恰似一盆冷水。笔者所思虑的是,公路负债问题一再被突出、被渲染,是不是某种意味深长的政策“吹风”?换言之,公路负债累累会不会成为专项清理工作的一大阻碍?
不要被公路负债问题遮蔽双眼,专项清理工作不能为公路债务所羁绊。首先应该认识到,近十几年来各地的公路建设,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迅猛发展,在“贷款修路”模式下,公路暂时负债经营是很正常的现象,不必惊讶和过分担忧。以欠债较多的江苏省为例,虽然累计债务余额高达1338亿元,但全省收费公路每年进账也高达234亿元,巨额债务并非不可承受之重。而从全国情况看,累计债务余额近2.3万亿元,一年收费2859.46亿元,显然,如果收费绝大部分用于还贷,则十多年后债务即可偿清,按道理,偿清债务的公路应变成免费公路。
其次,很多省份公路收费用于还贷的比例只有六七成,有的不足50%,明显偏低,还贷速度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其前提是压缩公路经营方的运营成本,力避公路收费变成“养人费”。以北京市为例,该市2010年收取公路通行费近60亿元,只有20.66亿元用于还贷,占比不足34.6%,其他收费都干什么用了?实际上,公路管理部门机构臃肿、人员收入和运营管理费用过高等问题若不解决,再多的公路收费也填不满这个无底洞。
值得注意的是,负债严重只是各地收费公路的总体情况,把各条收费公路放在一起“煮”了,其实,每条收费公路的情况差别很大,有的已经还清贷款却仍在收费,有的收费标准不合规定,有的已经达到或超过收费年限。比如屡被曝光的广(州)深(圳)高速公路,早已收回投资并赚得盆满钵满,尽管广东省收费公路总体上负债运营,但广深高速该不该停止收费?再比如南京机场高速公路收费严重超标,单程29公里,双向收费共40元,尽管江苏省收费公路还拖欠着巨额债务,但像这样的违规收费显然应予以纠正。
背负巨额债务并不能成为公路违规收费、超期收费的理由,公众对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所寄予的期望,无非是纠正违规收费、降低不合理收费、取消超期收费,这是专项清理工作的任务所在,切不可因一些地方“哭穷”而缩手缩脚,致使清理工作虎头蛇尾,失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