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垃圾分类?关于这个问题,有很多不同的思路。有人认为,可以从学生开始培养意识,学校养成的习惯可以影响他们一生,还能将他们这种意识传递到家庭;有人认为,可以从家庭主妇开始,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理者大多为家庭主妇,她们的意识和习惯,对处理好这一问题有最直接的影响;也有人认为,可以从领导干部开始,他们率先垂范,才能有好的社会效果。社会意见尚未统一之时,海宁已经开始行动起来,继去年在实验小学等11所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后,近日,海宁将试点学校扩面,又有8所中小学列入试点学校名单。
探讨垃圾分类的前提是,垃圾中蕴藏着巨大的“财富”,据美国环境专家内贝尔研究的结果,九成的生活垃圾都是可以回收的。照这个比例算下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1.5亿吨左右,这该有多大的价值可挖掘啊。可这些理论上的美好,现实中并不那么好看,隔阂之一在于“标准”的混乱,各个城市的分类标准各不相同,所谓名不正,言难顺,这种“标准”上的各树一帜,让垃圾分类迷雾重重。
行走在各个城市之间,就会不难发现,尽管街道上的垃圾桶随处可见,但不同的城市,甚至相同城市的不同区域,垃圾桶的分类也会不同。它们有的是分为两类: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也有的分三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当然还有分四类的。这些还不算要命,就说这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在颜色上的标志也是五花八门。标准和标志的作用在于引导人们做好垃圾分类,可在这种混乱的情形下,容易出现的情况是,在嘉兴培养的好习惯,可能到外地行不通了。这不由让人担心起海宁的试点,在学校培养的这种习惯到底能走多远?
垃圾分类投放除了要有全面的分类知识和意识、习惯,完善而细致的回收设施是必不可少的。要高效地实现垃圾分类回收,得有统一的回收标准以及统一的分类标志、图案、文字、颜色等信息,这些最基础的工作做好了,其他配套的工作才能进行。尽管如此,海宁的做法也值得鼓掌,理由在于“垃圾围城”要变为“资源围城”不只是理论上的臆想,而应有现实中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