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有关部门日前表示,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廉租房承租户,立即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终身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是一种社会福利,是政府为困难群体提供的住房保障。廉租房总量是有限的,骗租行为窃取了廉租房蛋糕的份额,侵占了困难群体的福利,无异于对弱者赤裸裸地抢劫。因此,对于骗租廉租房的行为应当从严查处,甚至可以视其为诈骗行为,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骗租者的刑事责任。这是惩罚从严的一面。
我支持给予廉租房骗租者严厉的惩罚,但不赞成取消其终身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人、一个家庭对财富的拥有并不意味着终身拥有。现在的赤贫者,通过努力并借助机遇,若干年后或许可以成为富豪榜上的新星;今天的有钱人,若干年后也有可能会成为穷光蛋。
很明显,现在的穷人可以申请廉租房,而当他通过努力拥有一定财富后,就自动失去了租住廉租房的资格,这个时候他就应当退出,由政府收回廉租房。有些人现在还不符合申请廉租房的资格,但当他今后不幸成为穷人,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申请、租住廉租房。包括曾经骗租廉租房的有钱人,他应当为骗租行为付出代价,但当他某一天不幸成为穷人,政府也应该允许其申请廉租房。这是惩罚从宽的一面。
把廉租房分配给最需要的人,是政府开发建设廉租房的初衷。一个无需争辩的道理是,穷人申请廉租房是天经地义的,不管他曾经做过什么。宽严相济,该严的时候严,该宽的时候宽,我认为这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