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的故事绵延了N季,迟迟不肯散去。有消费者近日向记者透露,达芬奇家居要求需退货的消费者自行提供质检报告,否则不予退货。同时,“达芬奇”拒绝履行兑现其公开宣称的“假一罚十”承诺。达芬奇公关部相关负责人承认,要消费者提供质检报告“是为了避免有些消费者钻空子”。(8月2日《广州日报》)
“达芬奇”出事至今,时常听闻有人暗自庆幸:说好在咱没钱、买不起达芬奇,上当的都是有钱人。其实稍一咂摸,这庆幸就成了很傻很天真:有钱人都捍卫不了私权的市场,穷人果真能幸运地享有公平正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是买了“达芬奇”的消费者在与潘庄秀华为代表的厂家博弈,不如说是国内消费市场的一次成熟度、规范度测试。“达芬奇”出事了,潘庄秀华哭了,退赔扯皮了……用一句流行句式说:不管你信不信“达芬奇”的彪悍,反正,我是信的。
彪悍的意思有三层:一者,其实卖“达芬奇”的远不是一家,因为媒体早就曝光了东莞的一些家具厂,假出口再转内销,身价暴涨,业内的说法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善于演绎思维的公众又陆续发现了身边诸多的“达芬奇”,“达芬奇奶粉”、“达芬奇建材”……既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自然底气十足;二者,“达芬奇”事件就像牙膏,挤一挤,真相一直还是有的——起先,他们声明所有产品百分百进口,后来,他们说有一点点是国产的;起先,他们说和广东家具老死不相来往,后来,承认也曾去过那么两三回……若不是舆论的坚持,在真相面前,消费者不过是一只只蚍蜉而已;三者,“达芬奇”们深谙中国市场之道,山寨多了、信誉散了、人心黄了,“贴牌创业”就成了不少“报效祖国”的“有识之士”的生财之道,换言之,“中国制造”一日不能硬气起来,“达芬奇”就一日不会退出失序的中国市场——而这种错乱的消费需求,绝不能简单地归罪于消费心理。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彪悍的“达芬奇”也无须赘言。自己的商品有问题,却在退货环节前置了消费者举证的义务;更荒唐的是,“假一罚十”公开承诺过后,愣是耍赖不兑现——强蛮如此,奈其若何?有律师说,比照我国刑法,“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眼下,达芬奇家居被抽检产品已被权威机构判定为“不合格”,只要销售不合格产品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达芬奇家居就涉嫌触犯这一罪名,应予以立案侦查。遗憾的是,在这场撕破脸皮的肉搏战里,消费者与“达芬奇”的江湖决斗,完全是原生态的非均衡博弈——谁牙齿厉害谁老大。专家在场下跳脚讲解,而无执法权的消协也只能吹吹小喇叭,工商等行政部门一应搬凳子作壁上观。这才使得有关“达芬奇”的退赔问题变得傲慢而滑稽。
这是一个悖论:“达芬奇”越是彪悍,我们越是对国内市场失望;而失望之后必然越是青睐洋品牌,这又给“达芬奇2.0”、“达芬奇3.0”提供了更强劲的土壤。一个刁蛮的品牌,一个匪夷所思的消费事件,一场势不均、力不敌的买卖之战——有待“打捞”的公权,明白“沉默即帮凶”的古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