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嘉兴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了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昨天,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志礼在听取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的工作汇报后指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群团组织大有可为。
人不可离群索居,归依群体是人的本性。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社会组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工青妇等组织是在党和政府直接领导下建立起来的人民团体,长期以来充分发挥了联系党委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社会正常运行的“减震器”和“润滑油”。当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深入,群团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随着QQ群、微博粉丝团等网络时代微群体、小群体的风行,传统意义上的群团组织和社会工作方法已难以满足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新要求。另一方面,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政府职能从“全能”到“有限”的转型,以及社会多元化和利益群体的多样化,又要求更多的群众团体发挥应有的作用。
时至今日,群团组织已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群团组织来源于群众、扎根于群众,具有广泛联系群众、紧密贴近群众、直接服务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在反映群众呼声、表达群众诉求、保障公民权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社会组织能够凝聚各方力量管理社会事务,调节社会利益,促进社会有序运行,是社会矛盾的缓冲器和调节器。“7·23”事故发生后,群众通过微博等新媒体自发组织的救援、献血等活动,让我们感受到爱心无处不在的同时,也看到了群团组织与基层群众结合互动的空间和舞台。
新形势下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应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要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政策扶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各自功能作用。对群团组织而言,则既要立足优势,又要深入思考,研究群团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定位,研究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的路径、渠道,研究新时期服务对象的需求,在具体工作中调整功能,变革机制,探求新的工作方式,既要有大众化的举措,又要有小众化的方案,使群团组织真正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面对新的形势,培育和发展群团组织,使之更好地维护各自所代表群众的具体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之举。找到创新群团工作的支点和杠杆,将散落在社会角落里的服务资源充分调动起来,群团组织一定能在社会管理服务中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