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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国家文物不是故宫私有财产 故宫有责任义务第一时间报告

2011年8月3日 08:39 [ ] [打印]

  故宫又出事了。近日,网上消息称,故宫博物院国家一级文物、宋代珍贵哥窑瓷器,被工作人员摔碎。7月31日,故宫博物院证实了文物损坏一事,称并非瞒报,而是自行设定了一个月的调查时限,最后断定是人为操作失误。(8月1日《扬子晚报》)

  故宫真是“庭院深深深几许”,文物损坏几近一月,竟然还藏在故宫大门里,一点没有向公众透露的意思。按照故宫的解释,之所以迟迟未公布,“是为了求得一个科学的准确的回答”,如果非要在公布上加一个期限,那它是一个月。这件文物是在7月4日损坏的,倘若网上再等几天、拖至一个月后再公布,故宫博物院会主动公布吗?

  故宫的解释里,已然给出答案。故宫博物院副院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陈丽华称,事故的发生,既有人为的因素,也涉及到机器的使用,“这次事故完全是因为事故的复杂性导致了这样一个时间过程”。意思是说,之所以长时间不报,只是为了求得一个科学的准确的结果。但我们明明看到,故宫是在消息出现、媒体求证后,才迅速抛出了结论的。难不成,此前20多天都没有一个结论?

  文物损坏让人遗憾,故宫的态度让人长叹。公众能够理解,最终的结论出台需要一个时间,需要一个程序。但公众不能理解,为什么通报一下信息也这么难?坏了就是坏了,坏了就要报告。在第一时间内,公众并不奢求结论,只想得到消息。及时公布信息,科学认真调查,两者之间矛盾吗?

  国家文物不是故宫的私有财产,突发事件发生后,故宫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报告。《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有文物事业单位应当在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应当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国家文物局报告”。可截至故宫证实文物损坏,北京市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都未接到报告。故宫难道真把馆藏文物当成自家文物了,想报就报,不想报就拉倒?

  目前故宫正在想办法修复哥窑瓷器,而马未都称根本不可能恢复原貌。即使恢复了,还是原来的那个“老大哥”吗?现在最需要修复的是故宫对文物的敬畏态度,一段时间以来,故宫发生太多故事。故宫人应该像审计人一样,以做文物“看门狗”为已任。而现在,出了问题不肯及时公布,面对质疑屡做文字游戏,这样的状态,能够守得住五千年文化吗?只怕宫门深深,祸起萧墙,问题不断。

  故宫真是叫人一“撼”再憾

  故宫的“撼”事未几,憾事又来了一单。在沉默了26天之后,故宫博物院终于在7月31日证实,7月4日,古陶瓷检测研究实验室对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进行无损分析时,科研人员操作失误,样品台上升距离过大,致使文物发生挤压损坏。报道说,这件哥窑瓷器属于国家一级品,而这样的一级品故宫总共才1106件。

  不能让国宝藏在深“宫”人未识

  民众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故宫?不仅仅是一个走马观花的旅游景点,也不仅仅是少数研究者的“实验室”,而是希望在兼顾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方便地欣赏到更多的宝贵文物,不让国宝藏在深“宫”人未识。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毛建国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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