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机制,是当前警务改革的重大课题。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嘉兴市公安局专门策划实施了以“服务群众是我们的最大责任、群众满意是我们的最大荣耀”为主题的警察公共关系活动,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努力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
“两个最大”的提出:背景与意义
“两个最大”,并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主题活动,而是事关公安工作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具有深远的意义。第一,“两个最大”的提出,是基于对传统警务工作理念模式的革新与超越。过去,由于社会环境、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公安机关主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打击违法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安工作的开放性、关联性不断增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的互动不断加深,“服务”工作已渗透至公安机关打、防、管、控等各个方面,成为公安工作最基本的属性。而我们提出“服务群众是我们的最大责任、群众满意是我们的最大荣耀”,真正将各项公安工作纳入“服务”范畴之内,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评判标准。我们的工作不仅要让百姓安全,更要让百姓感到安心和舒心。第二,“两个最大”的提出,是新时期公安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近年来,由于传统组织形式的解体,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意识有所削弱,群防群治工作流于形式。另外,一些民警群众路线的意识有所淡化。而我们提出“两个最大”,就是要突出群众是发展主体的观念,真正把群众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做;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公安机关既是执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公安民警既是执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的观念,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水平。第三,“两个最大”的提出,是嘉兴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的具体举措。2009年底,嘉兴市公安局立足实际、审时度势,提出了“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总目标。打造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体现了公安机关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这是因为,公众安全感高低不仅是反映社会治安状况的“晴雨表”,而且是体现民生质量的重要指数,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人居环境、投资环境乃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满意度。
“两个最大”的实践:内容与手段
为切实落实“两个最大”,努力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我们主要从六个方面着力:第一,坚持从严治警,打造群众满意警队。今年初专门下发了队伍建设“一号文件”,明确了具体的推进计划。要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牢全体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以“评警星、树标杆”活动为抓手,推动民警练兵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解决好当前队伍中存在的诸如“追不上、打不赢、说不过”等问题。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从细节入手,努力在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亲民、爱民、助民、为民”的良好形象。第二,把握民意导向,积极回应广大群众的治安民生诉求。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两抢”、反盗窃“两车”等专项行动,今年又部署开展了打击整治“两盗”(盗窃居民住宅、盗窃单位财物)犯罪工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有力挤压了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提升了社会治安动态管控水平。要充分吸取去年世博安保群防群治工作的成功经验,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治安巡防队、平安志愿者、社区“老娘舅”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工作队伍,努力构建“大治安”、“大维稳”工作格局。第三,注重软硬并举,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去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坚持以硬件建设带动整个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功能明确、程序明晰、特色明显、群众明白”的要求,全方位实施基层单位执法功能区改造和建设,促使公安执法形象有了新提升。今年,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重心从硬件建设转移到主体能力、程序标准、机制规范、保障执法公正等软件建设上来,着力提高执法工作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水平,切实增强执法公信力,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打下坚实基础。第四,体现服务为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近几年,市公安局相继出台了《公安机关服务创业创新十项措施》、《加强合作警务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十项举措》等规定,要在抓好这些便民利民措施落实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从涉及群众利益的窗口单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好每一件实事、小事。第五,加强沟通互动,最大限度增强公安工作亲和力。去年以来,嘉兴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以“听民声、问民计、解民难,送法律、送服务、送温暖”为内容的“三民三送”活动。下一步,要积极创新“大走访”的方式办法,重在形成机制,使此项工作常态化。借助于网上警务室、公安微博、“警务QQ群”等方式,积极搭建新型警民互动平台。通过组织开展“警察开放日”、“警务体验”、“警务通报”等活动,让民警贴近群众,让群众了解民警,增进警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第六,畅通传播渠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新闻媒体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公安、宣传部门联合推进“开放和谐、合作交流”新型警媒关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我们要积极依托警媒合作机制这一平台,借助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多元化、立体化的传播途径和方式,广泛传播公安机关“两个最大”的工作取向,大力宣传公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两个最大”的固化:机制与保障
践行“两个最大”、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需要探索科学、高效的实施路径,强化思想、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保障。第一,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要强化公关意识,公安民警应学会运用公共关系原理和方法来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要强化策划意识,应根据媒体的特点和受众的需求,精心策划有深度、有影响的重大题材报道,增强公安宣传的感染力、亲和力;要强化品牌意识,应充分挖掘和培育我市公安机关“破小案累积大和谐”、“执法规范化建设”、“合作警务”等特色警务工作品牌,使公安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所感知和认可;要强化沟通意识,有效沟通是民警的基本素质,应培养民警与社会公众沟通能力,善于与百姓打交道,真正做到“进得了门,说得上话,办得了事,连得上心”。第二,要加强公共关系组织建设。为使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是我们的最大责任、群众满意是我们的最大荣耀”理念广为传播、深入民心,必须有一个有效的组织体系去实践。去年初,市公安局已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专门的警察公共关系机构,统筹协调开展有效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也要加强公共关系专职机构建设,充实力量,提高素质,培养专业化的公关人才队伍。城关派出所及有条件的派出所要建立公共关系联络员制度,确定专职民警负责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增进公安机关与媒体、公众的良好沟通。要推行“全警公关”,培育全体民警的公共关系意识,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第三,要建立民意测评和考核奖惩机制。我们把公安工作定位在群众满意上,就意味着一切工作要围绕群众满意来开展,一切工作要用群众满意标准来检验。为此,市公安局决定,从今年开始,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半年对派出所辖区安全感及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进行一次测评,并将民意测评结果与派出所考核评先和干部任用相挂钩,实现测评结果运用制度化。通过建立健全民意测评和考核奖惩机制,引导广大民警自觉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第一信号”转化为“第一行动”,真正让民意引领警务,让警务保障民生,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者系嘉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