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多头管理,“九龙治水”已然一团乱麻,何况是“十五龙治水”?据报道,目前涉及食品安全的不仅有农业、商业、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还包含了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粮食局等部门,总共达到了15个。可仍然一边是不断投入人力物力,一边是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绝。
仅最近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就有瘦肉精、染色馒头、毒豆芽……那么多部门联合监管,看起来很“重视”,可谁都可以管,往往导致谁都管不了。问题食品屡禁不绝,大家往往指责厂家“道德滑坡”,但“踢皮球”式的监管模式说明,“监管滑坡”才是病根。
以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豆芽为例,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归农业部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归工商部门管;按照《食品卫生法》,归卫生部门管;按照《食品安全法》,归质监部门管。但现实中,农业部门认为是生产加工环节的问题,该归质监部门管,流通环节出了问题,该归工商部门管;质监和工商部门又认为豆芽是豆子发的,是农产品,应该归农业部门管。在沈阳“毒豆芽”事件中,涉及的工商、质监、农委等职能管理部门就都是一个说法——“不归我管”。这种“踢皮球”式的监管模式,想不催生有毒食品都难。
可多头管理不是让你不管理,“九龙治水”也不是让你“不治水”,多部门监管,也并不意味着没法管,最重要的是转变监管方式,理顺关系。围绕目前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至少就可以建立两种制度来完善监管模式——食品监管“首问负责制”和食品责任回溯管理制度。
现在很多医院都实行“首诊负责制”,不管病人需要转诊、转科还是转院,“首诊”医生或科室有跟踪负责的职责。很多地方的法院、宣传部门和一些职能部门也都实行了“首问负责制”、“首查负责制”,比如郑州市的“12369环保热线”等。“首问负责制”的最大作用,就是避免“踢皮球”式的推诿扯皮,明确第一责任人,即便是“九龙治水”,也能知道哪条龙是“召集人”。同理,食品安全监管也可以通过“首问负责制”避免“不归我管”的尴尬。食品出了问题,不管是消费者投诉到哪个部门,或者哪个部门发现了“敌情”,都有责任一跟到底,再根据职责分工,该找工商找工商,该找质检找质检,该找卫生找卫生,整个过程中,都有固定的“牵头人”,也就可以避免“不归我管”的托词,让“皮球”不再被踢来踢去。
另外就是如香港科技大学教授丁学良所说,学习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回溯追踪管理制度——将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均记录在案,一旦出了问题,可迅速追踪源头。即便生产销售环节多、链条长,也可以要求监管机构管离它最近的一个环节,比如发现超市产品有问题,就要求超市追踪到上一环节,追踪不到就自己担着,如此环环相扣又环环制约,也就难出问题。制度设计一变,食品安全监管难题自然也就豁然开朗。
分段管理、品种管理模式下,监管部门可以“踢皮球”,但在“首问负责制”下,只能“接皮球”,再辅以食品回溯追踪管理制度,“冤有头,债有主”,食品监管体系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一团乱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