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危险驾驶罪”,将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届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均要受到刑事处罚,说得通俗些,就是犯罪。基于此,我市一些市、县的交警部门将4月设为“交通文明宣传月”。在这期间,交警部门将着重普及新法,向民众广泛宣传《刑法》修正案中关于交通违法的新内容。
醉驾在全国各地造成的惨剧,时有耳闻。酒驾案件的频繁发生,让公众一次次地经历震惊、愤怒、反思。终于,在社会力量的共同推动下,旨在遏制醉驾行为的《刑法》修正案出台了,醉驾被列为“危险驾驶罪”之一。
近年来,交警部门对醉驾者的处罚可谓不断升级,第一次是从扣6分提升到扣12分,并附带有罚款和拘留的惩罚。这一次将醉驾入罪,可谓是出了重拳。但是,如果驾驶者仅仅把眼光盯在法律条款的变更上,没有在心中升腾起对他人生命的足够尊重,对所有交通规则没有充分的敬畏之心,那么安全出行还是难以保证。
在嘉兴,在没有监控设备的路口,一些机动车驾驶员知道闯红灯不易被交警抓住“把柄”,就大胆地闯;少数醉驾者胆敢开车上路不是担心会危害别人生命安全,而是抱着不会被抓住的侥幸……所以,这样的心态和价值判断不改变,某个驾驶员即使不醉驾了,还可能会有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不知醉驾者以及有可能会醉驾的人是否看到了《刑法》修改背后那汹涌的民意。这民意指向的不仅是醉驾,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危险驾驶行为,如闯红灯、飙车等。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提出开车闯红灯也应入罪。
嘉兴历来有“崇文厚德”的传统,其中的“德”,自然包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公德。杜绝醉驾,需要每一个驾驶员都有一颗尊重他人生命权利、严守交通规则的心。毕竟,法律制定有滞后的时候,违法违规有难以被发现的时候,交警力量也不能完全覆盖所有地方,比如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农村。今年元宵节,在海盐县的一个村子里,就发生一起因为酒驾导致1死4伤的惨案。
其实,嘉兴人的规则意识还是很强烈的,比如嘉兴刚刚获得平安创建“六连冠”的殊荣,就从侧面反映出嘉兴人崇尚法律、谨守规矩的良好风尚。倘若哪一天说嘉兴醉驾出现“零纪录”,我想这绝对是嘉兴的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