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一直以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造成的割裂和矛盾饱受社会诟病。千呼万唤,历经长久等待,《意见》的印发可视为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后,城乡户口名义上的差异将不复存在。在“称谓”统一的情况下,人们最在乎的是何时能够公平分享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唯有将此作为改革的宗旨,户籍改革才能赢得民众的支持,改革红利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
比如门槛不能成为壁垒。根据《意见》,从小城镇、小城市到大中城市,落户政策分门别类。鉴于户籍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户口迁移“因城施策”当然没有问题。对于大城市而言,天津、上海等城市已经实施了积分落户制度,北京等城市也会及时出台本地的积分落户政策。但不得不提的是,如果积分落户条件过于苛刻而成为一道壁垒,如果中小城市的落户门槛被人为抬高,必然有违改革的初衷。
比如有决心更要有智慧。有论者指出,“户籍上有60多种城乡之间不平等的福利”。利益的均衡过程必是艰难博弈的过程。以异地高考为例,《意见》强调:“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现实情况是,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接受采访时称:“今年有5.6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显然,与庞大的随迁子女数量相比,5.6万这个数字显得微不足道。为了固守既得利益,从决策者到市民群体,利用各种方式阻挠“异地高考”的推进,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推进“异地高考”如此,附着在户口上其他福利的均衡过程也是如此。如何协调改革过程中各种利益纠葛和冲突,既考验着改革者的决心,更考验着改革者的智慧。
比如要兼顾质量与效率。以养老问题为例,相关专家称,以现在每月55元为起点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显然无法满足一个老年人日常的生活需求,如果补齐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中位数每年1200元的程度,对各地公共财政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压力。《意见》强调改革要“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就是考虑到了诸如此类的现实困难。户籍改革既要追求效率,更要注重质量,谨防出现“伪市民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