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国土局了解到,为深化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着力破解土地资源要素制约,我市日前出台《关于推进“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充分挖掘存量土地利用潜力,以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和投入产出效益,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根据该实施意见,我市将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和盘活利用。2014年至2017年,全市将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5万亩,开发城市地下空间520万平方米,新建(改扩建)多层标准厂房200万平方米。到2017年,全市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比2012年提高10%以上,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2年提高40%以上,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在全省排位较2013年提高1至2位。其中,2014年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5500亩,开发城市地下空间130万平方米,新建(改扩建)多层标准厂房50万平方米,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同比提高2%以上,单位建设用地GDP同比提高8%以上。
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各地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项目准入管理。在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产城融合发展规划过程中,突出区域主导产业导向,着力建设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加快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集聚发展,提高产业用地亩产效益。要坚持将“招大引强选优”作为招商引资主攻方向,积极依托产业发展平台,加快实施大企业倍增计划,着力引进世界500强、国内外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投资项目和总投资超亿美元外资生产性项目,总投资超20亿元、超50亿元生产性项目。对引进世界500强公司、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和重特大投资项目,优先保障建设用地。严禁向淘汰类产业项目供地,严格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
据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该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将提高土地使用标准,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方式,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今年全市新增工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原则上不得低于300万元、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0,并在以后年份逐步提高;今年新增服务业项目用地亩均投资强度原则上不得低于200万元。对工业用地的供地方式和出让年限实行差别化管理,按照不同产业的类型和特点,实行分阶段出让、弹性出让和年租制。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且节约集约用地,或前两年工业用地绩效评价至少有一年被评为A类的项目,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对不符合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但国家仍允许投资的产业用地,可按照土地评估价格上浮不低于2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记者了解到,在推进“空间换地”过程中,我市将实施城市空间综合开发。充分运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嘉兴)城市群地质调查工作成果,为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供基础依据,用足用好地下空间。将地下空间用于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首层部分土地出让金可按所在地基准地价对应用途楼面地价的20%以下收取,并逐层递减,第三层及以下免收土地出让金。同时,推动城乡用地空间调整,通过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充分发挥指标经济最大化,进一步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