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速写:姚肖萍 “满意公仆”典型
1994年12月入党 现任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人生格言:用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每一天的工作。
新丰人民法庭、经济庭、巡回法庭……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她足迹几乎遍及法院每个庭室。2003年,她调往立案庭,负责来诉审查、上访息诉、法律咨询等,立案差错率为零。提到姚肖萍,她的纪录让人啧啧称叹,而保持纪录的秘诀只有一条:情系人民群众,热情服务社会。
1984年,嘉兴市第一次面向全市招考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刚刚高中毕业的姚肖萍怀着好奇心去报考并被录取了。她说,当时的自己对法律几乎一窍不通,就觉得法院是个很神圣的地方。在接受了一段时间专业培训后,她成为一名小小的书记员。那时的她并没有想到,自己在法院一待就是整整30年,从小小书记员成长为经验丰富的资深女法官。
2003年,姚肖萍调入立案庭,“立”还是“不立”成为她牢牢把住的关口。来诉审查、法律咨询等琐碎的工作,她一做就是十年,难能可贵的是十年如一日地耐心、热心接待群众。她曾经不顾脏污扶起摔倒在卫生间的七旬老太,也曾经帮助过突发心脏病的当事人,这些对她来说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她笑着对记者说:“过去的那些事情早就记不清楚了。”
在工作中,姚肖萍每天接触的人形形色色,大部分都还通情达理,但也有人蛮不讲理,特别是一些不懂法的人,还会给法律工作者施加压力。面对这些人,她并没有拂袖而去,而是不厌其烦地耐心解释,一遍两遍如果听不进去,三遍四遍继续讲,她以诚恳的态度赢得对方信任,直到对方满意为止。
30年来,她以自己的认真负责和实际行动保持着零差错的纪录,先后荣获区级机关优秀公务员、嘉兴市级执法(司法)为民先进个人、“十佳巾帼建功标兵”和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秀洲区“十佳满意公仆”等荣誉称号,并于2009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在工作的8小时之外,她化身义务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社区法律咨询活动,延伸和扩大法院审判的社会效果,并参与治安综合治理。她还热情参与帮困助学活动,与油车港镇池湾村爱心互动站结对,每年定期捐款捐物,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努力。
作为一名党员和省党代表,姚肖萍通过自学、与同事交流学习等方式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她看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对法律工作者来说就是要努力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