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秀洲法院了解到,在今年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秀洲法院执行局实施科法官赵生才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执行员”。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忙碌是最寻常的状态。在接受采访前,赵生才刚刚从义乌出差回到嘉兴,而接下来的日程已经排得满满的。
年近50岁的赵生才从事法院执行实施工作已经有15个年头了,其实在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执行员”之前,他已经因为办案效率高、效果好而获得过许多荣誉。
“我们的工作得让老百姓认可”
荣誉的得来都是有实打实的数字作为支撑的。从2008年至今,赵生才一共执结了1152件案件,这还不包括一些系列案件在内,平均下来,执行天数只有47天,结案率95%。
然而光鲜的背后,总是有着鲜为人知的艰辛。在法院的日常工作中,“执行难”的问题一直存在,不仅工作量大,有时遇到难以解决的案件,谁也不能预计要花费多长时间。
在赵生才的工作生涯中,棘手的案件不知遇到多少件。“在财产执行的时候,遇到房屋的腾退工作,往往比较难解决。”赵生才说起了一件让他印象深刻的案件。2010年3月,被告小褚向嘉兴市某银行贷款近190万,规定在2012年2月前归还,并以自己的两套别墅作为抵押。然而约定日期还没到,小褚就因为合同诈骗罪被判了刑,关了起来。银行到期没有收到还款,便于2012年2月将小褚和他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当初190余万元的贷款。判决生效后,银行又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案件最终还是到了执行环节。
经过调查,赵生才发现,当初作为抵押的那两套别墅分别在小褚和小褚父母名下,而在借款期间,小褚将父母名下的别墅以106万的价格卖给了另一对老夫妻。抵押的房产中住了人,房屋要先腾退才能查封,赵生才按照流程给那对老夫妻发出了腾退公告,要求他们限期办理。
“当时两个老人都快80岁了,听到这个消息后情绪特别激动。”赵生才说,买了小褚那套别墅的老夫妻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花了一百多万买来的房子,怎么竟然还要帮别人还债,强烈要求归还当初购买房屋的106万。然而由于当初的买卖手续不合法,这样的买卖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为了做通两名老人的思想工作,赵生才一次次上门,不厌其烦地陈述法律事实,还用了小小的“策略”——通过这对老夫妻的儿子来开展工作。“法外还有人情,虽然房款确实不能归还,但是他们后来装修的费用还是要补偿给他们的。”3个月后,这对老夫妻终于同意交出钥匙搬了出来,房屋最终也经由法院进行评估拍卖。
“执行时也要讲情理,要以人为本,不然老百姓是不认可的。我做了这份工作,老百姓的利益就是第一位的,我们就只能用尽各种方法,去帮他们争取。”赵生才说。
“执行工作得讲点艺术”
法院的执行工作对于执行法官的要求不可谓不高,既要具备法律知识,还需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能严肃坚持,还能在适当的时候“法外容情”……说起执行工作的难度,赵生才并不否认,但多年来的执行经验让他总结出了一些“执行的艺术”。
赵生才说,作为执行人员,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勤快,往往许多案件的执行工作都不会是立竿见影地出效果,这就需要“三勤”,眼要勤,能快速找到问题的症结和突破口,能发现某一环节的问题,同时还需要手勤、脚勤,多跑,多了解,这样才能一步一步推进工作。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可以和解的情况,然而遇到故意逃避的,也得要用强制执行的手段。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没点阅历的积累,想要快速找到问题的症结并不是易事。同一个办公室的顾金奇和庞涛算做执行工作的时间都不长,平时在执行案件时,会请赵生才帮着把把关,“有一次在审查被执行人的账户时,发现这个人在某家银行中有多个账户,然而除此之外,也没有其他线索。就在我觉得一无所获的时候,赵老师让我去查查这个人在该银行是不是有股票交易,经查,事实果然和赵老师说的一样。”顾金奇说,像这样的经验和策略,一年来跟着赵老师学了不少,执结案件的数量每个月都在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