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 09:13 [大 中 小] [打印]
记者从区国税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将资金管理由“实缴制”向“认缴制”变革,从2014年3月1日起,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和变更登记时,不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秀洲区国税局落实政策,拉开了便民办税的序幕,此规定的实施切实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办税效率,节约了税务登记办理或变更的办理时间,使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更多更便捷的办税服务,受到纳税人的好评。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见习记者 陈曦 通讯员 鲁智良 编辑: 谢冬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