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柯夫妇都是王江泾人,二十几年来辛苦抚育一子一女,日子过得也还算顺遂。没想到,随着农村老房子拆迁,不争气的儿子为了争夺拆迁安置房,竟将老柯夫妻俩和女儿告上了法庭。
二十年前,一直未婚的老柯遇到了丧偶的钟阿姨,两人觉得对方人品各方面都不错,就组成了新的家庭。当时钟阿姨已经育有一子,之后夫妻俩又生了个女儿,一家四口过起了新生活。虽然儿子小柯不是自己亲生的,但是老柯对待这个儿子可谓是疼爱有加。可这儿子就是不争气,老是给家里惹麻烦,花钱大手大脚,信用卡还不出时还得老夫妻俩帮着还。终于给他找了个媳妇之后,两老以为可以安享晚年,哪知更大的波澜来了。
2012年,由于旧城改造需要,老柯一家遇到了拆迁。当时老柯一家住的房子是老柯夫妻俩出资建造的,房子经过政府评估,正好可以换取四套安置房。领取房子后,老柯夫妇就商量了一个分配方案,儿子、女儿各得一套,剩余两套留给二老,一套用于居住,一套用于出租,租金供二老生活。待两位老人过世以后,儿子、女儿各得一套。照理说,老柯夫妻俩的方案还是比较合理的,但是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却开始担心了。小柯觉得自己和父母不亲,等到父母过世之后,两套房都会给妹妹夺去。而且小柯认为父母的方案本来就有点偏心,当时拆迁时安置人口是6人,除了父母、妹妹和自己,还有自己刚出生的儿子(按照相关拆迁政策,独生子女在拆迁安置时可以算两个人口),因此从安置人口上来看,自己也应该分得两套。小柯对此经常找父母理论,双方争执不下,之后小柯就将父母及妹妹起诉到了秀洲法院。
承办法官告诉小柯,在该类案件中,应根据各安置人口对取得安置房屋的综合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各自应得的面积,而非简单地按照安置人口平均分配安置房面积。经过法院调解,双方最终协商一致,小柯与妹妹各领一套,其余两套二老使用,但是二老将其中一套房产的共有人中写入小柯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