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的是钱,但是这8万元我死都不会还的,这明明就是我女婿联合我亲家公、亲家母给我下的套,他们真是太过分了。”2013年11月3日,秀洲法院执行局内传来了一阵阵带有北方口音的叫喊声。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今年49岁的林女士是个单亲妈妈,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女儿拉扯大。为了更好地生活,女儿只有7、8岁的时候,林女士就带着女儿从东北老家来到了嘉兴讨生活。在嘉兴落脚之后,林女士凭着自己的双手开起了一家房屋中介室,专门帮忙介绍出售和出租房源。
转眼间,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到了该找对象的年纪。林女士开始托人寻找合适的人选。对女婿的要求,林女士只有一点,希望女婿一家也能是东北人,这样大家都是老乡,比较容易有共同语言,老了之后也都能相互有个照应。
介绍人按照她的要求物色了好久,终于找到一个符合条件的人。小伙子名叫小军,父母都是东北人,也是很早就举家搬到了嘉兴来工作居住。林女士对此十分满意。两个年轻人见面之后也是一见如故,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甚至准备谈婚论嫁。
为了商量婚事,双方父母见面了。由于自己的失败婚姻,林女士对女儿结婚很是看重,她是对小军很满意,但是在见面的时候她还是提出房子要男方买,但是房子的产权证上要署上自己女儿的名字,这是对女儿最基本的保障。对此,小军的父母虽然无奈,但是为了两个孩子还是同意了。
2011年12月8日,小军的母亲就通过邮政汇款给林女士打了8万元,用于房子的首付,其余的贷款由小军负责。
接下去的行程就顺风顺水,两个年轻人在2012年举行婚礼,开始了幸福的小日子。
“接下去就是噩梦的开始。”林女士异常激动地说,“亲家公和亲家母可能觉得那时候房子写我女儿的名字吃亏了,就想把那8万元要回去,可要钱你就光明正大地要呗,还给我设套。”林女士一把眼泪一把鼻涕。
“2012年7月23日,亲家公两口子到我的中介店里,说是要租房,看重了房源之后就付租金,并让我在一张收条上签字,我看大家是亲戚,也没看内容就签字了。可没想到,2013年3月份的时候,他们俩居然到法院告我,说我欠了他们8万元,还写了欠条。那个欠条明明就是上次租金的收条,他们联合起来讹我。现在女婿帮着自己的爸妈,我看他们肯定是一伙的,我真是冤枉。”
对此小军的父母也是难过万分。“欠条真的是亲家母补给我们的,那时候亲家母觉得我们老两口过得也不容易,说那些钱由她来承担,还给了我们欠条,我们觉得亲家母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人,但是没想到现在闹到这个地步。”
执行法官做林女士的思想工作,既然确实8万元是对方父母的,那就还给人家,但是林女士意志非常坚决,她表示自己并不缺钱,但是女婿和他父母的行为让她很受伤,她宁可被拘留,也绝对不付这8万元。
笔者认为,不管这8万元到底是借的或是给的,钱终究只是身外之物。有缘能成为亲戚不容易,成为儿女亲家更是需要缘分,为了家中的两个年轻人,也希望做长辈的能够多多思量,做出最后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