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今年已经65岁了,原本也到了该享福的年纪,但是这把年纪的他,居然还为了自己的生计将自己的三个女儿告上了法庭。这是为什么呢?
老李是四川人,原先一直在老家务农。结婚后,与妻子共生育了三个女儿。老李觉得女儿到最后总是别人家的,于是心里一直也就扎了根刺,所以平日里与女儿的关系也不是特别好。尽管如此,两老还是把三个女儿给抚养成人。三个女儿长大后,都到嘉兴打工并结婚成家。
五年前,老李与妻子也到了嘉兴。一开始,老李还能自己打工挣些钱维持生计,但是2010年,老李的心脏病、胆囊炎都犯了,已无法再从事体力劳动,平日里都是靠老伴照顾。可祸不单行,2011年老李的老伴也因病去世,还将两人的全部积蓄都用光了。
老李一个人孤苦伶仃,没有任何生活来源。面对需要不断支出的生活费用及医疗费用,无奈之下,李老汉将三个女儿告上了秀洲法院,要求三个女儿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300元,今后的医疗费由三子女分担。
面对老父亲的起诉,三个女儿也都有自己的想法。大女儿经济不宽裕,与丈夫两人的工资才3000元,更要负担两个孩子。二女儿也是心有余力不足。三女儿则表示,父亲自小对姐妹感情一般,父亲生病时的医药费也都是三姐妹负责。不过三姐妹都表示,作为女儿,不管父亲有什么过错,也不管父亲年轻时对他们如何冷淡,他们还是会赡养父亲的。
考虑到三个女儿都是因为经济原因才不赡养老李,法院对此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三个女儿每人每月支付老李生活费150元,医药费凭票据由三个女儿平均负担。
有些老年人总是有一些“封建古板”的想法,觉得儿子才是自己的,女儿就是给别人家养的。希望老李的故事可以让大家明白,不管儿子、女儿,只要自己真心对待的,就绝对会有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