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底,秀洲法院连续判决了三个专偷空置房电线的盗窃案,7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三年六个月不等,其中5人是“一家子”。
前科累累的三兄弟和俩姐夫
湖南人蒋大、蒋二、蒋三是亲兄弟,刘大和刘二也是一对亲兄弟同时是蒋家的姐夫。蒋家三兄弟曾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8月1日被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11年9月7日刑满释放。其中,蒋大和蒋二还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过。刘家兄弟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2月30日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0年10月23日刑满释放。另两个徐姓被告人是老乡,与蒋大认识并一起吸食毒品,也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可是他们并没有吸取前面的教训。7个被告人均是无业,没有经济来源,加上有的人又经常吸食毒品,因此他们再一次走上犯罪道路。
空置房无人管盗些电线卖钱赚“生活费”
2010年12月至2012年3月期间,蒋家三兄弟以攀爬落水管、钻窗入内、工具剪线等方式盗窃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区等地小区空置房的电线达60多次。2011年2月,刘家兄弟也加入进来。据他们供述,他们每偷成功的“秘诀”是观察。观察房屋内有无灯光、有无挂窗帘、有无晒衣物等。最主要的是空置房无人管加上小区保安管理不严,让他们每每得手。同时,为了不被发现,他们盗窃的电线都缠绕在身上,大摇大摆走出小区,然后卖给路边收废品的人,以此方法来销赃。
卖电线的钱不够花改偷贵重物品
由于吸食毒品要花费大量金钱,仅仅盗割电线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日常开销,蒋家兄弟将目标锁定在一般住宅,同时两个徐姓被告人也加入了进来。从2012年3月8日至3月13日,这5名被告人多次采用工具开锁等手段窃得金银器等贵重物品共计38000余元。其中一次竟盗窃了保险箱一只。
在法院庭审中,7名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秀洲法院经过审理结合核实的证据认为,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单独或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刘二参与61起,价值约50200余元,被告人刘大参与59起,价值约47900余元,被告人蒋大参与75起,价值94000余元,被告人蒋三参与74起,价值93000余元,均属数额巨大,两徐姓被告人均参与6起,价值6900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告人蒋二参与76起,价值116000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蒋家三兄弟和刘家兄弟均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对这7名被告人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到十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