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投币箱里钱少了,原来是司机偷的。他不仅丢了工作,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2012年12月31日,秀洲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公交司机小张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江苏人小张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过,后考了驾驶证,做起了公交车驾驶员。由于手头缺钱,小张的“瘾”又犯了。
一次,小张用家里的钥匙试着打开投币箱的锁,竟然成功了,便留了个心眼。又一次,小张看到两个插条,插进投币箱里可以把零钱取出来,便将这两个插条收了起来。后来,缺钱用了,他就打起了投币箱里的主意。2012年11月1日,小张趁着大家都没上班,就用家里的钥匙打开投币箱,再用两个插条将里面的200多元零钱都取了出来,藏在自己的车里。
这一次没有被发现,小张便大了胆子,盘算着他的“捞钱”计划。
由于负责公交车投币箱收钱的人都是每天下午4点左右收一次,4点后的钱等到第二天再收,这就让小张钻了空子。从2012年11月3日至2012年11月21日,小张只要上班的日子就提前半个多小时到停车场,先将自己开的公交车投币箱的钱拿走,再选择一、二辆车,将其投币箱里的钱一并藏在自己车子后备箱里。偷到的零钱,小张都交给女友换成整钱,还谎称是隔壁烧开水的老人让他帮忙换的。
不久,公司就发现公交车上的钱数额不正常,尤其是小张驾驶的车明显钱少很多。通过视频监控,公司发现是小张偷了投币箱里的钱。11月21日,公司经理报了案。
经审查,2011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小张共实施盗窃16次,共计价值2500余元。2012年12月19日,秀洲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小张提起公诉。
庭审中,小张自愿认罪,“我知道错了,很后悔,请求法院对我从轻处罚。”
秀洲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工作便利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当庭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