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并不鲜见,事实上,每年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绝大多数线索来自群众举报或消费者投诉。而公众参与食品检测还是有些“稀奇”,日前,海盐县开展了餐饮服务监管“你点题,我检测”活动,由市民“点题”,并和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一道,对多家餐饮单位的食品原料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尽管参与人员和被检测单位数量不多,但作为首次尝试,积极意义值得称赞,它对于市民掌握检测知识、熟悉检测方法,从而构筑一道新的食品安全防线大有裨益。
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的责任、企业的责任,同时也需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在《食品安全法》里,也有专门对相关的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鼓励性或义务性的规定。例如第十条提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虽然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大多得益于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但是迫于相关知识的匮乏以及检测手段所限,还是有部分领域的食品安全情况,市民无法掌握,从而使得《食品安全法》的条文空置。因此,海盐这种做法,等于是在帮助市民练就一副火眼金睛。
公众参与食品检测这条路要想走好并不容易。现实的困境之一,在于一些检测的成本过高。有人曾经算过一笔账,买一杯酸奶几元钱,想要看它是否合格,先得付出交通费用,再得付出数百甚至上千元的检测费,这些加起来都得算时间成本,如此一来,太不值得。再者,即便是检测出问题,商家也会以“个人使用不当”等各种借口百般推诿,如何破解举证难也值得深思。既然食品安全关乎公众利益,既然《食品安全法》对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有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我们还是有必要对公众参与的条件作些改进,创造出更多条件,让公众参与其中,例如,是否可以在一些公共场合提供便利的检测设备,让市民使用,是否可以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到监管部门的检查过程中?
人人需要安全食品,人人需要维护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需要有参与的条件,一旦让这种参与条件便利起来,有理由相信,食品安全定会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