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苏、浙、沪两省一市于昨天同步试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12月1日起正式执行AQI指数评价体系。今后市民可通过网络,实时查询身边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环境问题一直是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的要求,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3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需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实现环境保护部提出的长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做到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提前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评价与信息发布方案》,要求2012年3月起,杭州湾五城市(含嘉兴)开始试发布一个点的PM2.5监测数据;2013年1月起,全部设区市发布;2014年1月起,所有县级城市开始发布。
根据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监测从原来的NO2(二氧化氮)、SO2(二氧化硫)、PM10(可吸入颗粒物)3项增加到PM2.5(细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O3(臭氧)、CO(一氧化碳)、SO2(二氧化硫)和NO2(二氧化氮)6项。空气质量的分类也更加细化,分为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严重污染6类,这将对市民的日常生活更具有指导性。
我市从昨天起发布AQI的站点包括嘉兴市区的3个国家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点,分别设于城市北部的清河小学、城市西南部的嘉兴学院和城市东南部的市环保检测站。据了解,3个点位的选择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进行,通过了省环保厅并报国家环保部批准,均采用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
本次数据发布是在3月25日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发布的PM2.5日均值和分指数的基础上,全面按照新空气质量标准进行,实时试报发布内容为各站位6项指标的小时浓度及分指数(IAQI)、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发布内容同为各点位6项指标的日均浓度及分指数(IAQI)、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物和空气质量指数级别。
昨天,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了一次“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试发布平台”。在省环保厅门户网站页面右侧,有一个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试报的链接。点击进入实时AQI界面,左边是监测因子,右边是站点列表。先选择想要查询的监测因子,如PM2.5,然后选择查询的城市和站点,如嘉兴市的清河小学站点,中间的地图就会显示出清河小学站点的PM2.5最近一小时浓度、最近24小时浓度以及分指数。
通过该发布平台,可以直观地看到每小时空气质量指数的颜色,颜色越深代表污染越严重。绿色代表空气质量优,黄色代表良,橙色代表轻度污染,红色代表中度污染,紫色代表重度污染,褐红色代表严重污染。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数据每小时在网上更新一次。市民如果想要了解身边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可登录省环保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pb.gov.cn)或嘉兴市环保局门户网站(http://www.jepb.gov.cn)进行实时在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