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嘉兴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向社会公布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新推出的便民十大举措(本报曾作报道),其中第10条是“我市即将实行省内居民跨区域就近申办出国境证件”。昨天,记者从嘉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得最新消息:作为全省试点市,我市将于15日正式推出省内居民跨区域就近申办出国境证件。
新举措是为了便民
“仅2011年以来,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已审批签发各类出入境证件、签证(注)申请20万人次,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21万人次,嘉兴出入境人员数量每年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昨天,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吴闹闹向记者介绍,“就近申办出国境证件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需求,我们的工作也要朝这个方向努力。”
吴闹闹告诉记者,随着“游学”升温,这几年寒暑假期间,学生申办出国境证件已经相当普遍,但是,不能在省内跨区域申办出国境证件,举个例子来说,温州在我市上学的学生就必须回老家去办手续,实在麻烦,但是今后的寒暑假,外地学生就不用再这么折腾了!
有哪些申请条件?
那么,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在省内跨区域申办出国境证件呢?
据吴闹闹介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包含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在省内跨户籍地(地市)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暂不包括赴台个人旅游签注和赴金、马、澎地区个人旅游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具有浙江省户籍且不属于申领普通护照政策调控地区(如温州瑞安等);在现居住地、工作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以下统称居住地)居住一年(包含)以上因工作、就学等确有需要在居住地办理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属于市级以上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定并纳入临时控制人员管理库进行管控的人员(一些违法违规人员的临时管控)。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据吴闹闹介绍,享受省内跨区域申办出国境证件者,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要准备这些资料:
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一年(包含)以上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管理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省内跨户籍地未居住满一年,因工作、就学、处理个人紧急事务等确有需要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当提交临时居住证、全日制在校证明或劳务用工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