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办护照不用专程赶回户籍地了!”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从本月15日起,我市将在全省率先推行省内居民跨区域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服务举措。本省居民可凭户口本、身份证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就近申办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据了解,此次省内跨户籍地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条件有:具有浙江省户籍且不属于申领普通护照政策调控地区;在现居住地、工作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以下统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含)以上或因工作、就学、处理个人紧急事务等确有需要在居住地办理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属于由市级以上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定并纳入临时控制人员管理库进行管控的人员。
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含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在嘉兴市本级以及五个县(市)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暂不包括赴台个人旅游签注和赴台金、马、澎地区个人旅游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据介绍,受理部门除要求申请人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材料外,还需申请人提交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要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对于省内跨户籍地未居住满一年,但因工作、就学、处理个人紧急事务等确有需要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居民,需提交临时居住证、全日制在校证明或劳务用工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此外,还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居民离开户籍登记地从事经商、务工、学习等活动,并异地居住。嘉兴出入境人员的数量每年以30%到35%逐渐递增。今年初到现在,我们已经审批、签发各类出入境证件、签证(注)申请近11万人次。”市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吴闹闹表示,此次嘉兴在全省率先实施省内居民跨户籍地办理出入境证件,也是对群众日益丰富的办证需求的积极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