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长沙万达广场项目考古工地发现的宋代及明清时期城墙遗迹及相关遗迹,为研究长沙古城格局及当时城市的发展、居民的生活等提供了宝贵资料,是长沙城市考古的又一重大发现。不过,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有关负责人称,“原址保护还是异地保护,目前尚无定论。”
对此,有专家呼吁对城墙遗迹进行原址保护,但遗迹能否保存还面临诸多考验。联想到前不久北京梁林故居被拆,一些网友无不忧心忡忡,提出“最不济”的办法就是,“要拆也只能拆到博物馆里去”。
众所周知,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是一个民族、一座城市的宝贵财富。要想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珍藏一个城市的记忆,离不开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而城市化作为当今世界现代化进程的一项重要指标,在一些地方越来越被功利化地对待,有的主张大拆大建,城市完全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在这其中,文物遗迹受到的冲击最大。
曾和丈夫一起为保护北京旧城墙四处奔走的林徽因,曾经留下一句话:“你们现在拆的是真古董,有一天,你们后悔了,想再盖,也只能盖个假古董了!”几十年后,被拆掉的永定门城楼不得不重建,但因是“假古董”,已不复有原来的感染力,让人不得不叹服林徽因主张保护文物的远见。
如果说,城市的现代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那么,以破坏文化遗产为代价的发展则不啻为一种倒退。在现代化进程中,建设性破坏、开发性破坏、规划性破坏成为文化遗产受损的最主要因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思想认识不到位,错误地把名城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将凝聚着民族智慧结晶的历史文化遗产当作了现代化发展的“障碍”,把保护文物当作了制约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另一方面,是因为未能科学地处理好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在整体与局部、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发展与保护等方面失之偏颇、把握不当,致使名城保护与建设缺乏系统、有效的指导。
同时,文化遗产保护投入不足、力度不够,也使得破坏文物的现象屡屡出现。当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发生矛盾时,往往以牺牲历史文化遗产为代价,最终,只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
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国外的一些经验值得借鉴。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建国历史不足两百年的美国早在上个世纪初就颁布了保护法并纳入中小学课堂教育。意大利是除了将文化遗产列为知识产权保护之外还实行政府负责保护,私人或企业负责管理经营的“意大利模式”;此外,日本、韩国等国也有相应的制度法律。
这些国家,不仅在经济发展方面做得好,而且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也绝不含糊。我国是个历史悠久,人文底蕴十分浓厚的国家,理应思考与借鉴,不妨建立起一套健全的法律保护制度,做好文化遗产教育机制,包含政府、企业、私人的权责问题,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打造城市历史文化品牌。
历史文化遗产凝聚着不同时代的精华,集中反映了人类的智慧和创造力。更是一座城市、一个民族遗留下来的宝贵记忆。保护城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对于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促进文化繁荣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