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介绍,目前,重庆房产税征缴基本做到“应收尽收”,征收率在99%以上,征收金额已达一亿元。何志明说,重庆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维护。(2月3日《经济参考报》)
去年1月28日,重庆和上海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一年来,社会各界都在关注两个直辖市的试点效果,此前,也有媒体报道两个试点市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但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介绍,房产税的政策效应在重庆已开始逐步显现,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抑制,高档商品住房消费得到遏制,居民住房消费观念开始转变,这让人对房产税增添了信心。
社会各界都希望房产税试点尽快取得成效,尽快在全国推开,以平抑畸高房价,同时尽快使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手段回归经济层面,并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
当然,对于征收房产税也有不同意见和分歧。对房产税是否适合中国国情,以及房产税对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的效果,不同层面存在不同看法。笔者注意到,在大多数反对声音体现为担忧房产税成为继土地财政之后,地方政府的又一项“敛财”渠道,更担忧房地产税征收以后如何使用问题,即能否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到民生项目上。同时,也有声音担忧税费过高,更担忧收上来的巨额税费监管不到位,容易滋生腐败。
可以说,重庆决定将一年来征收的近1亿元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维护,真正体现了房产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到民生项目上的民众期待。
重庆房产税全部用到公共租赁住房上,还有更深层面的意义。目前房产税征收对象是多套住房和大户型以及独栋别墅类商品住房。这些业主一般都是富裕阶层。也就是说,重庆目前征收的房产税全部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和维护,实际上具有抑富济贫、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意义。
无论房产税试点继续在两个城市推进,还是慢慢向全国铺开,重庆将房产税全部使用在保障房上都具有标杆意义。因为,保障性住房是建立我国新型住房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我国住房体制两条腿走路的另一条腿。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困难之一就是资金问题。重庆把征收的房产税全部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大大缓解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压力,更重要的是,这个思路和做法,通过房产税可以形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这对未来全国推开房产税征收具有较大示范和借鉴意义。
笔者希望,重庆能够尽快将“房产税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制度化。这样的话,不但重庆房产税试点能够得到更广大范围特别是广大民众的支持,而且能够真正对全国房产税方案制定和全国性推开做出贡献,达到试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