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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谁给了达芬奇“绝地反击”的底气 不该由其自说自话

2011年8月7日 08:02 [ ] [打印]

  近日,达芬奇公司发出《致媒体朋友的沟通信》,坚称其所售意大利家具为原装进口,不接受无问题退货要求。达芬奇还表示,目前没有任何执法部门认定达芬奇存在造假行为,强调媒体报道都是以“造假”为预设前提,让他们无法接受。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不管真相怎样、如何处理,本不该由达芬奇公司自说自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否构成欺诈、是否存在造假行为,应由监管部门作出结论,接下来该退货就得退货,该赔偿就得赔偿,企业不执行就得加重处罚。同样,如果企业果真无辜,监管部门也应该早日还企业一个清白。然而时至今日,我们仍未得到任何监管部门的确切结论。

  “没有任何执法部门认定达芬奇存在造假行为”,这是达芬奇祭出的“尚方宝剑”。这也是在执法部门失语的情形之下,达芬奇公司主动发布的信息,但这样的信息注定只是一面之词。事实上,达芬奇第一场发布会即遭到网友抵制,可见消费者对其处理问题的态度并不认可。此后,达芬奇又发出长达62页的公开信,主旨仍然是为自己“喊冤洗白”。从总经理哭诉创业史到埋怨公关没经验,从大曝行业潜规则到反诘媒体预设立场,达芬奇自始至终没有充分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更遑论真心实意地解决消费者诉求。

  应该说,达芬奇公司能将仅需3万元左右的国产货,以“洋品牌”的名义买到30万元天价,不仅需要“瞒天过海”的手段,还要有不惧惩罚的底气。令人不解的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达芬奇何以还能大玩拖延战术,乃至现在开始“反击”媒体呢?笔者认为,这是吃准了中国消费者的“软肋”——无人撑腰。

  “软肋”之一:监管部门的缺位。原本监管部门的调查结论,应当成为还原事实真相的主要依据;监管部门开出的处理措施,应当成为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的利剑。然而,达芬奇事件曝光后,京沪穗渝等地的工商和质监部门虽有到场收缴材料并进行抽检,上海市工商局甚至初步认定达芬奇家居存在涉嫌虚假宣传、部分产品不合格、多数产品不标注产地和材质三大问题,但遗憾的是,该如何处罚达芬奇公司,却迟迟没有下文。监管部门讳莫如深,究竟是调查取证困难,还是没拿消费者当回事,或者是还存在什么别的猫腻儿?

  “软肋”之二:消费者协会的失语。消费者协会一直声称是“消费者之友”,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可达芬奇事件曝出至今近一个月的时间,消协又在忙些什么呢?中国消费者协会接受《法人》杂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没有消费者自愿到中消协投诉,所以中消协不便介入”。消费者被侵权的事实面前,消协为何还能如此淡定?这是规则还是托辞?难怪有媒体感言,“长时间的不作为已经让消费者放弃了这个维权组织”。从某种意义上讲,消协的沉默,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对无良企业的不诚信行为的支持呢?

  在达芬奇事件中,恰恰是各大媒体的连续报道让公众获知达芬奇公司涉嫌欺诈的重要信息。而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消费者协会的息事宁人,却给了达芬奇死撑到底、乃至“绝地反击”的底气。接近一个月的时间过去,达芬奇闹剧还没有看到尽头,有网友戏谑:“人家(达芬奇)把价格定位在老百姓买不起的高度上,这才叫善良。”只是市场经济中受损的消费者权益,如何能在这样的黑色幽默中被一笑而过?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周继坚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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