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日前称:作为政府的考虑,不希望在特大城市出现像巴西、印度等国的“贫民窟”现象。在中国没有出现大量的贫民窟,原因是我们限制了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当然这种限制政策也抑制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妨碍了中国农村的发展。(4月13日《经济之声》)
很多人不能理解中国大城市近乎妖娆的有序与整洁、以及不少城市对这种有序有整洁的“强迫症”。城市化与现代化就像一阵风,荡涤得我们一尘不染。我们拥有轻盈如芭蕾般的高速交通系统、时髦的大型购物中心和壮丽的CBD,但即便上海和北京街头的流浪汉加起来,怕也只是纽约的零头而已。即便是这样,驱赶之声、边缘之策仍不绝于耳:比如禁止分租群组,比如扣上“治安危险分子”的帽子。
我们为什么没有贫民窟?没有贫民窟的城市是荣耀还是耻辱?这两个问题息息相关又不好意思深问。好在李铁先生给了一个诚实而理性的答案:“在中国没有出现大量的贫民窟,原因是我们限制了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换言之,如果城市的门槛低一点,贫民窟于我们显然也不是绝缘体。城市少了贫民,当然更便于管理、更富于效益,但对于人口的自由流动而言,却是权利的生生阉割。中国在2010年的城市化率为47.5%,改革开放30年,平均每年以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不过,即便是在这既有的47.5%之中,在城市就业但不能定居的人口占到了10%——因此,所谓的“47.5%的城市化率”,实际上能享受到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到40%。这不到40%的人口,与贫民无关。
贫民进不了城市,于是城市就没了贫民窟——相较于贫民窟给城市带来的困扰,“进不了城”的郁闷是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小事呢?联合国人居组织在《千年宣言》中提出了建设“无贫民窟城市”的目标,力争在2020年使世界城市中的一亿贫民区内居民的生活获得重大改善。但是,“无贫民窟城市”的定位显然不是概念偷换成“无贫民城市”的诠释。这就好比学校里说杜绝学生作弊,为了实现这个完美目标,干脆把所有学生开除出去——作弊现象是“根治”了,学校还能称之为学校吗?同理,以驱赶穷人为手段的“无贫民窟城市”政绩,还能算是现代城市的合法作为吗?
提出这样的反思,并不是为了吹毛求疵。几个世纪以来,人类对城市模式的探讨,从来没有停止过。从“乌托邦”到“理想城市”,从“理想国”到“田园都市”,一系列的理论和模型无不在探索如何建立城市在空间上、秩序上、精神生活和物质吐纳上的平衡与和谐。当下中国城市化最大的问题是什么?笔者以为,答案应归于“公共服务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令城市“整齐”得有些怪异:比如城市温情的缺失、人际关系的断裂,诸如此类的症候群正逐一凸显。
什么样的城市是我们的理想?它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几个要素:完善的居民构成,合理的房屋所有权结构,完备的基础设施,适宜的居所环境,充分的就业与创业机会,以及深厚的城市凝聚力。在这些要素中,“居民构成”是最基础的环节。很多人都在讲,说城市要“悦纳”穷人——这个说法其实很有偏颇,因为正常的城市本来就离不开穷人,而不是以居高的姿态去恩赏穷人的“进门权”。
好在相关部门已经明确,“在未来中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户籍制度改革,让进城农民在城市定居落户将是重点和难点”。户籍藩篱不仅使得城市贫民窟不复出现,更限制了人口的自由流动与公平的社会福利。在我们为没有贫民窟而高兴的时候,别忘了很多穷人在城外敲门;当然更不能忘了,在我们的“棚户区”、“窝棚区”、“城中村”等,也如影随形着贫民窟的某些魅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