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县上衫乡近500名村民,因开采金矿感染尘肺病,已有137人死亡。按当时的赔偿协议,患者每人获得了大约9000元的赔偿。近日,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实地考察后指出,将对违法采矿的法人业主追究法律责任,对党政领导的错误决策,要“秋后算账”。(3月29日《京华时报》)
有资料显示,“1987年上衫乡金矿成立,从1994年到2007年,乡里分五批组织采金人员在江西省职业病医院进行了检查。”上衫乡感染尘肺病事件可谓时过多年,如今重提追究责任,并对审批该项目的官员“秋后算账”,不能不说是一种对公众负责的立场与态度。毕竟,这些农民工患上尘肺病,不是天灾人祸,而是恶劣环境和人为因素的恶果。
更糟糕的是,在后续处理上,金矿一倒了之,参与决策的官员毫发无损,受害村民只得到杯水车薪的赔偿。我们必须追问的是,当时负责处理该事故的职能部门及官员在这个环节中有没有掉链子?为什么没有对肇事的企业主及监管失职、决策失误的官员进行责任追究?如果说要“秋后算账”,那么,这种不问责同样应该“秋后算账”,这才是彻底负责的态度。
在这起事件上,经营者冷血自私,漠视工人生命健康,理应谴责追罚。但是,本应执行法律法规,行使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采取不作为态度,未对上述行径进行及时、彻底问责,无疑是一种更恶劣的行为。要知道,肇事的经营者侥幸逃过责任追究,就意味着受害者求告无门,独自承担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打击。
这不由让我们联想到当下层出不穷的类似事故中,为什么农民工总是维权维艰,得不到足够的尊重与保护?这显然与有管理及执法之责的政府部门息息相关。如果连执法者都不想管或者不敢管,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去看待、受理类似事件,再完美的法律法规也不足以保护我们的公民。媒体去年曾曝光过这样一个典型事件,贵州省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195名工人被确诊为矽肺病,创下该省企业一次性检出矽肺病人数之最。令人震惊的是这家肇事企业竟是当地的先进典型。
还有那些知法犯法的企业主,明明知道粉尘的危害性,还不跟工人签订合同、不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愿意提供足够的专业防护,这其中执法管理者的软弱执法起到了“逆激励效应”。反正只要花点钱,就可以将大大小小的职业病伤害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什么还要花大力气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呢?
由此看来,为了江西上衫乡500名村民的悲剧不再重演,执法管理者就得铁下心来不留情面。也正因此,对那些不作为、不问责的执法部门及官员同样应该“秋后算账”。只有清醒地认识到不作为的成本和代价,才会产生改变的压力,让执法行为毫不打折。